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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小地主吧

作者:ai呀呀 时间:2018-02-14 22:10:23 标签:种田文 布衣生活
穿成一个傻秀才,努力过上好日子。
主攻生子1vs1

内容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立轩 ┃ 配角:季言、赵立娘 ┃ 其它:

☆、醒来

  躺在床上的男人紧蹙眉头,睡得极不安慰,像是突然被噩梦惊醒,他猛地坐起身子,睁开眼睛,抬起左手挡住刺眼的光线,林立轩晃了晃头,视线逐渐清晰,他环顾一周,思绪依旧混乱,还是没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
  “嘶……”林立轩深吸一口气,只觉浑身僵疼,如被重物碾过身体。
  身下被单粗糙的咯手,眼前所有环境不再是熟悉的场景,木制的纸糊窗户昏昏黄黄,还破了几个手指粗细的纸洞,那几缕刺眼光线是从纸洞里透进来的,外面应是白日,借着微弱的光线,林立轩把屋内事物看了个大概。
  上上下下打量完毕,林立轩在心头感叹真是一个破旧而邋遢的房间,房间不大,也就能摆上三四个桌子的大小,四处杂物堆得乱七八糟,从那木头横梁缝隙墙洞里,能看到一层层累积下的黑色污垢,折断的毛笔五马分尸般散落在阴暗墙角,墙上大坨大坨黑色乌块不知是墨水泼浇而成还是外墙剥落留下的残痕。
  屋子里面黑压压的,唯一能称上艳色的是窗户墙上贴的几条红纸,迎风招摇,黑暗光线下看去还以为是祖师爷招鬼时画的符咒。
  除此之外,他现在盖的被子也是红的,是由一种极粗糙的布料制成,皱成块状,摸上去硬如纸张,手掌拍打上去指不定能发出刺耳如裂帛的响声。
  更让人惊悚的是,这床被子下面不止他一人,林立轩扯了扯被子,被窝中另一人不适的动动胳膊,迷迷糊糊嘟喃一声却没醒。
  那是一个瘦弱少年,裸-露在外的胳膊瘦如干柴,相貌生的清秀脸上却看不到几两肉,只让人觉得是一层肉皮粘在骨头上,似是遭了几年饥荒的人。散落的长发如干草枯黄,不过,他的皮肤很白,是羸弱的白色,或者说是不健康的黄白。
  少年的眼角下还留着干透的泪痕,瘦弱如柴的身体遍布暧昧的红色印记,看着这些痕迹,林立轩的记忆逐渐回溯,他想起昨天晚上发生过的一切,也忆起少年的身份。
  少年是自己的新婚“妻子”,或者说,是他现在这具身体的“妻子”。
  说起来还真有点玄幻。
  昨天他还是病床上岌岌可危的重症病人,今天却在另一具身体上醒来,还来到一个不同于以往认知的世界。
  根据这具身体最后的记忆,林立轩知道他现在所在的世界绝不是原本的世界。这世界除男人和女人之外,还有另一种名叫双儿的存在,双儿外表和男人一样,但他们能像女人一样怀孕生子。双儿的特点是眉心有一颗红痣,俗称孕痣,颜色越红越鲜艳代表双儿生育能力越好。这方世界和中国古代社会一样,以男子为尊,女性地位极低,双儿地位比女性更低,除了贫苦人家,极少有男人把双儿娶为正妻。
  他身边躺着的少年,就是一个双儿,林立轩心中感叹:这可真是一个神奇的世界!
  林立轩上辈子是一家跨国公司的掌舵人,虽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但他拥有的商业帝国却是他一手打下来的。事业高涨正处男人黄金时期的林立轩意外被查出胃癌,他平日就有胃病,时常反反复复,症状一开始还以为老毛病犯了,没当一回事,直到真被送进医院,才知道癌症已到晚期。
  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被宣判死刑的林立轩不像其他病人垂死挣扎,平静等待死亡,那份过于理智的镇定让随身看护的医生和护士惊叹不已,惋惜他的生命。
  弥留之际,扎马尾脸上几颗雀斑的护士问他还有什么愿望?林立轩摇摇头,他亲缘不厚,父不疼娘不爱,一生冷心冷情,没什么可留恋,未婚妻双眼红肿深情凝望的哭诉,也在他心里起不了半点波动,甚至还晓有趣味关注她那被眼泪打湿黑得发亮的假睫毛。
  死神来临的那一刻,林立轩只觉解脱。
  没被病痛折磨过的人永远不知道健康身体的重要。
  揉揉太阳穴,身体泛起残余药性的燥热,身下某处又开始隐隐欲动,林立轩掀开被子,捡起身旁衣物边穿边在心中暗道:这到底是什么药,药效这么强?
  原主因为这药而一命呜呼?
  昨夜正是原主和这少年的新婚夜,不知怎的喝了一杯“助兴”酒,等他过来,就是和少年一夜的颠鸾倒凤。
  许是和这具身体没结合好,脑海里的记忆如剪碎的纸般零零碎碎,怎么也拼凑不起。
  “哐哐哐。”三声轻敲,房门遂被打开,吱呀呻-吟的木门扣在墙上,一名中年妇女走入房内。
  那妇女不过四十上下,面容满是疲态,精神却出乎意料的抖擞,一双眼睛更是带着精光,跨过门槛,先是伸长了脖子往里面窥视,后又缓步轻入,等见到林立轩,眼里的喜悦更甚了。
  干涩的嘴唇动了动,慈爱的声音响起:“轩儿,你醒了?”声音柔得似怀抱幼子的慈母正哄着襁褓中的孩儿入睡。
  林立轩早就意识到门外的动静,静静看着妇女的探入,屋里的光线更明朗了,女人将屋内的景象尽纳入眼底,眼角闪过满意的神色。
  林立轩系好腰带,他没穿过古代的衣物,但跟随身体本能和零碎记忆有条有理将衣服穿上了。
  赵立娘眉梢眼角尽是笑意,眼角皱纹堆成褶子,昨儿个给孩子办了喜事,她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终于过去了。
  这小双儿,父母虽是个不中用的,还有那样一个哥哥……但他本人是个勤快的,模样生得好,又能吃苦,以后……就算她不在了,也有个人在轩儿身边照顾他。
  若再生个大胖小子,林家就有后了,以后去下面见到老头子,也好有个交代。这么一想,赵立娘的神色更是柔和。
  林立轩神色不动打量妇女,他知道进来的女人是这具身体的亲娘,却不知道怎么开口跟对方说话?
  难道要跟她说你儿子已经死了,现在是另一个灵魂占据在你儿子身体里,若他真这样说了,对方绝对半句都不信,反而会抱着他哭诉自己为何会有一个脑子进水的傻儿子。
  没错,他重生成了一个傻子,还是一个脑子进了水的傻秀才。
  原主本是碧溪村里唯一的秀才,有个从小订了亲的未婚妻,原主十七岁考上秀才,本是意气风发前途无限光明的时候,他的未婚妻却背叛了他,毁了婚约嫁给临县县令的侄子,原主被突然悔婚,自然要去理论,谁知结果没给自己找着理,还被对方劈头盖脸羞辱一顿,“一个穷酸秀才,也敢来我王家闹事,撵出去。”家仆们拖着秀才扔在大街上,众围观百姓在一旁指指点点,原主何曾受过这种折辱,一时想不开,就投河自尽了。幸好有个打鱼的看见了,把人救了,林父林母哭爹喊娘叫了大夫,性命是保住了,人却成了傻子。
  碧溪村的骄傲瞬间变成碧溪村的笑话。
  读书读得太多把人读傻了,这种事也值得自杀,林立轩看不起这样的胆小行为,但现在,他变成了这个因被退婚而痴傻的秀才。
  这个秀才的名字也叫林立轩,他变成他冥冥之中说不定也有一定关联,这种玄之又玄的东西实在难以解释,林立轩知道自己成了他,占了他的身子,就要代替他活下去,替他孝敬寡母,照顾……妻子?
  他瞥了瞥已经醒过来的瘦弱少年,少年眼睛很大,眼珠子黑溜溜的,但此时他眼里满是胆怯,瘦削的手指扯住被角掩在身上,露在外面的肩膀还带着昨夜的痕迹。
  昨夜和少年发生关系的是他,他理应对他负责,虽不会爱上他,但会照顾他,让他过上富足的生活。
  赵立娘仔细瞧了瞧林立轩的面容,不由得怔住了,她这儿子怎么看起来和平日里不一样?呆滞的眼睛变精神了,嘴角的傻笑也不见了——她不会是看花眼了吧?
  房间里一时尤为安静,林立轩开口道:“娘。”被叫到的人一个激灵,眼睛猛地一跳,脸上又是惊讶又是想笑,整个面容都扭曲了。
  “轩儿,你好了?”赵立娘踉跄几步,右手伸在半空中,“你真的好了!!”女人依了过来,围在林立轩身边嘘寒问暖,头疼不疼?身体怎么样?要不要叫大夫过来看看……
  林立轩被她吵得头疼,脑海里全是女人尖细声音的回荡,他无可奈何的摆摆手,“能不能给我些热水?”身上黏黏腻腻,需要用水来擦一擦。
  活像是接到了官老爷命令,赵立娘浑身一抖,“娘这就给你烧水去,你好生歇着,千万别下床啊!千万别下床啊!让言哥儿照顾你。”她向瘦弱少年使了个眼色,少年也就是言哥儿点点头,这才放心往外走。
  赵立娘出去后,林立轩才觉得自己得到了解放,他活动活动手脚,这具身体底子差,就是一个柔弱书生,没比旁边瘦成骨头的少年好到哪里去。
  他看了看言哥儿,对他说道:“你是季言吧,季老大家的孩子?”
  

  ☆、午饭

  少年怯懦的点点头,露在外的尖下巴抵住被子,他的视线压得极地,直盯着边角上粗糙的线头。
  言哥儿,也就是季言,本以为自己嫁个傻子,却没想到今早发生了这样的变故,比起现在凤眼凌厉的林立轩,他更愿意见到昨天那个嘴里噙着傻笑,眼睛亮堂堂孩子一般的丈夫。
  对他来说,和个傻子在一起要比跟陌生人要好得多。
  同是碧溪村的人,季言和林立轩并不熟悉,以前因为林立轩书读得好,林家总觉得自己家跟别人家是不一样的,后来林立轩考取了秀才,更觉自家高人一等,跟村里人的关系一直不太好。
  林立轩变傻了,村里人表面上是同情,暗地里全是幸灾乐祸。
  你儿子是文曲星下凡?还要考状元?
  做梦吧!人都傻成猪了。
  少年黑宝石似的眼睛氤氲着薄雾,他心中害怕莫名,充满了对未来的茫然。
  林立轩将胸前的头发揽到脑后,他还没习惯这悠长的头发,由于营养跟不上,头发发质不好,他恨不得用剪刀一把剃光,好得个轻松。
  他见少年满脸害怕不敢直视他,心中难得没有闪过不喜,要是他手下职员敢在他面前露出这样胆怯的神情,他定是二话不说将人批一顿,他讨厌不够自信勇敢的人。可少年巴掌大的小脸、缩成一团的身姿跟个被遗弃的奶猫似的,林立轩心中生出一股怜意,他的口气不由自主放缓了,“身上还疼吗?”
  对方拚命摇摇头,苍白的脸上飞上了一抹红,他这摇头的动作幅度较大,牵动身上还在隐隐作痛的伤口,嘴角一抽,轻吸一口气。
  林立轩笑了,“你小心些别乱动,好好歇着吧。”说完往前走了走,脚下一个踉跄绊了一下,幸好没摔倒,他低头一看,原来是个圆木笔筒,笔筒表面上刻着一丛竹子,由于太过破旧,原本的图案模糊不清了,只能勉强辨别出竹叶的轮廓,还有个红色的泥印,也是看不清了,只留下点点淡红。
  被他这一绊,笔筒在地上滚了一圈,发出清脆的响声,原本胆怯不敢抬头的季言被这突如其来的响声一惊,抬起头来看了过去。
  清俊的男人正狼狈的半蹲半站着,见到他这副模样,少年忐忑不安的心稍微定了定,觉得跟对方的距离近了些。他知道林立轩长得好看,哪怕是昨天傻子的笑容、滑稽的动作也不招人讨厌。但他却不曾想到脱了傻病,清醒了的林立轩是这般的……如仙人一般,原谅没读过书的季言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他就觉得眼前的林立轩跟村里所有人都不一样,说不出来哪里不一样,但就是不一样,对了,他读过书,他还是个秀才,他是他们村里第一个考上秀才的呢。
  林立轩不知道他心中的一番乱想,只想着以后要收拾好这个房间,毕竟是未来生活的地方,总不能像个杂货摊似的物品东一点西一点的摆放。
  还把人给绊着。
  把锅架好,用旺火烧,再盖上盖子,赵立娘火急火燎的从房间里出来,又火急火燎的在厨房烧水,她的心神全然不定,一时觉得极其满足,一时又空虚极了,飘飘忽忽如踩在棉花云上似的。
  忙活的简直不能停下来,锅里的水还没有翻滚,她的心却和又烫又热的开水一样翻滚起来。
  我的儿子,好了。
  他清醒过来了。
  “菩萨保佑,菩萨保佑……”双手合十,喃喃的在心中念叨,从木架上扯过三炷香,点燃了叩首拜了三拜,恭恭敬敬的插-进香炉里,土墙上贴的观世音菩萨图被熏的有些发黑了,卷了一大片,但依旧无碍信徒对她的虔诚。
  脚边的一个铜盆里还留有未烧完的钱纸,是她今天一大早起来烧给林老头的,赵立娘又拿过一沓黄色的纸钱,吹亮盆中的残焰,借着火光,窜出来的明黄火焰瞬间席卷她手中的纸钱。
  “老头子,你泉下有知,咱们的孩子好了……你要是还在该多好啊,咱们一家三口……不……现在是四个人,和和美美过日子……”
  虽有些感伤,但生者的日子还得过下去,自从林老头去世后一直浑浑噩噩混着过的赵立娘开始觉得有盼头了。
  她的孩子好了,以后肯定是能做大官了,就和老头子在世时两人畅想中的那样,未来两人会是官老爷的爹娘,在村里定是人人艳羡,只要想到这一点,此时吃再多的苦都能受得住。
  她拍拍手掌,在衣服上揩了揩,黄色的粉末从她手中掉落,去厨房看着去。
  林立轩从木盆里拿起沾湿了水的泛黄毛巾,拧干,把毛巾叠好,伸出去递给还窝在被子里的少年。
  少年有些惊慌的往后退,林立轩扑哧一声笑出来,见少年战战兢兢如林里惊慌失措奔逃的鸟兽一样,心下使坏,对他说道:“要不要我帮你擦一擦身子?”
  少年惊慌更甚,他光着身子只能躲在被窝里,昨天的衣服被撕碎了好几道口子,又混上了莫名的东西,已经不能穿了,他脸涨得通红,终于还是鼓起勇气说:“我自己……我自己来就好……”
  林立轩也不逗他,把毛巾递给少年,又将木盆端到床边,用一张小木凳垫高,“你的衣服放在哪里?我去给你拿。”
  少年抿唇,眼中闪过欣喜,纤细的手臂指了指墙角的一个木箱,林立轩估摸着应该是他的“嫁妆”。
  箱子有些年头了,表面沧桑嶙峋,林立轩掀开箱盖,宽大的箱子中就装着几件破衣裳,他心中一阵无言,在他眼里,这几件打满补丁的衣裳还没这箱子值钱……
  林立轩知道他穿到了一个贫苦人家家庭,而在现代多年的他实在想不到在古代能有多穷?
  现在他知道了。
  待房间里的两人打理好自己,赵立娘就喊着他们来吃午饭了,没错,他们起来时已经是日上三竿,梳洗整理过就该吃午饭了,农家的饭点一般是极早的。
  言哥儿坐在木凳上一阵扭捏,幸好赵立娘是个没婆婆经验的,再加上她今天心情好,要不换个严厉的,准得把他这样的懒媳妇修理一顿,新婚第二天,起得晚就算了,还让婆婆做饭,被村里其他人知道了,定要数落他做人媳妇不称职,害的娘家面子也无光。
  林家的饭桌是个没林立轩膝盖高的小方桌,这种高度,吃饭的时候也必须放低了身子。
  不大不小的饭桌上就放了两盘菜,一叠炒青菜,一叠林立轩也说不出是什么的东西。上辈子他是得胃癌死的,死之前吃东西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折磨,每一次吞咽都能叫他感受到巨大的痛苦,更可怕的是最后完全丧失了吃东西的欲望,每天只能靠针管输入流食,重新换了一副好身体,最让林立轩开心的就是他终于能拥有好胃口,燃起对美食的欲望。
  这辈子他一定要对自己的胃好好的。
  然而,当他捧起那一碗饭,却是怎么也下不了口。这时的米饭可没有现代的大米脱壳脱的干净,并不怎么白,吃起来也不香,饭粒一粒一粒胀得巨大,比他以前吃的米饭要大上一倍,零零散散没有一点嚼劲,也不香甜,味如嚼蜡。
  在这个家里,吃这样的白米饭还只是林立轩一个人的特权,对面的母亲,身旁的言哥儿碗里装的是干巴巴的糙米,林立轩尝了一口,口感粗的简直让他觉得自己回到了当初生病的时候,跟吞玻璃渣似的,也不知道旁边这两人是怎么吃下去的。
  青菜也不好吃,与其说是炒的倒不如说是煮的,找不到一丁点油的痕迹,新鲜倒是很新鲜,颜色葱绿,一看就知道是新摘下来的,菜根嚼着夹带略微苦涩。
  另外一旁长条条纠结在一起林立轩说不出来的东西,他不去夹着吃,另外两个人也不吃那道菜,莫非也是他专享的?林立轩苦笑,这种专享他可不想要……这种专享原主小时候就有了,他吃米饭鱼肉,父母吃糙米糠菜,林父林母对他是疼到骨子里去的,家里吃的穿的用的,他都是用林家能提供的最好的东西……也难怪培养出原主那心比天高的脾气。
  林立轩勉强吃着饭,心下却计较着要好好赚钱了……
  居然是油渣!林立轩强忍着不让自己吐出来,胡乱的吃一大口饭吞下去,这也能算是好东西??他可吃不下去。
  他夹了一块放进身边少年的碗里,他倒是受宠若惊的抬头瞟了他一眼,又去看赵立娘,赵立娘眼眸一敛,少年手慢脚乱的把菜还回林立轩碗里。
  望着这块油渣,林立轩可真是欲哭无泪,莫非这一盘全都要他吃下去?
  一顿饭下来,林立轩吃的没滋没味,另外两个人却吃的心满意足,尤其是对季言来说,这是他这辈子难得吃过的一次饱饭。
  虽然吃的也是青菜,但林家这青菜是放了咸肉炒的,他没吃到肉,但尝到了不少肉味,也心满意足,要知道在他们村里,一个月能尝到一次肉味,就是不错的家庭了。
  以前在季家,家里的饭菜都是定时定量,去晚了可能分不到,活该又得饿一顿,季家是大家子,他们是不煮饭的,每餐都是一锅粥,煮粥前,季老太数好了要放多少米,绝不多一两,也不少一两,粥煮好了,季老太拿着大汤勺一个一个分发,稠的、米粒多的部分捞给男人们,剩下的米汤加一点点稀饭就是女人和双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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