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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文工团(133)

作者:天籁星璇 时间:2023-12-19 10:19:47 标签:种田文 年代文 成长 逆袭 轻松

  “比不比?”周烨又问了一遍。

  两人之间的气氛变得焦灼起来。

  宋知时还没开口,歌唱团和舞蹈团在篮球场比赛第二场的小道消息就传了出去。

  “知时——”

  宋知时抬头看向说话那人,只见虞兰疏冲他摇了摇头。

  虽然不知道两个人之间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是想到对方毕竟是虞兰疏的竹马,又对虞家有恩,加上虞兰疏自己也表示要分道扬镳,那么起冲突就不是明智之选。

  不过不能比赛也并不代表他就要这样灰溜溜地离开。

  宋知时漂亮的眼眸里闪过一丝狡黠。

  他双眼紧盯着周烨,看也不看直接一个抬手。手里的篮球顺势抛了出去,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然后顺利落入篮筐。

  篮球落地,全场哗然。

  一个非常漂亮的三分球!

  宋知时勾了勾嘴角,挑衅地看了周烨一眼。

  周烨不屑,这水平他也是有的。

  只是这个年代篮球这项运动并不普及,就算周烨打得不错,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像他一般全能发展的。

  吓坏了的郑旭赶紧拽了拽周烨的袖子:“周师兄,算了吧,咱们无冤无仇的。”

  更重要的是,他们已经输过一场了,虽然是四队输的,但在面上就是他们歌唱团输的。如果再打输一场,他们团还要不要面子了?

  周烨看不上他谨小慎微的样子,他想向宋知时提出单挑,却见对方头也不回地走了。

  还是带着虞兰疏一起走的!!!

  周烨气得直接把篮球摔地上了。

  巨大的弹跳力让那颗篮球猛地冲进人群里,歌唱团人人避之不及,队伍很快就被冲散了。

  七月的省城实在是热,哪怕虞兰疏不阻止,宋知时也懒得跟他们打。他还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去做。

  据宋知时观察,每周六下班以后,大部分住在省城的人就回去了,整个文工团能空一大半。

  他跟门卫大爷提前打好了关系,只要大家下班,他就可以去乐器房练琴。

  如果下午运动太过剧烈,晚上宋知时就会很累,很有可能就会错过这一周一次的练琴时间。毕竟他们日常训练也挺辛苦的,想做点别的提升就得挤出自己的时间。

  省文工团的乐器非常齐全,其中手风琴是最常见的西洋乐器,除此以外还有钢琴、小提琴、小号、大号、圆号、长笛等等。华夏传统乐器也有不少,什么二胡、扬琴、古筝等等,只不过大部分都被上了锁。

  这十年动荡期,走了不少出色的乐手,这对宋知时来说是个莫大的遗憾。

  因为他之所以出现在这里,除了想拿起疏于练习的乐器以外,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给自己的舞剧编一支配乐。

  《舍与救》是他人生中第一部 作品,因为时间仓促没有做好配乐,是这部作品的一大遗憾。而他又没钱请著名的作曲家给他作曲,那就只能自己试一试了。

  宋知时从自己的记忆里扒拉出几首曲子开始练习。

  从生疏到流利,一首首优美动听的曲子从宋知时的双手间倾泻而出。

  只是他越弹就越焦躁,不知不觉间弹错了好几个音。

  这世间多的是他不擅长的乐器,甚至见都没见过的乐器,仅靠他一人就想完成一部大型舞剧的编曲,这无异于痴人说梦。

  “你弹错了。”

  一道温柔的女声,从宋知时身后传来他回头一看,却是一个老熟人。

  宋知时心想:倒真是冤家路窄,下午刚跟人得意门生差点打起来。

  “沈团长——”宋知时站起身恭敬地喊了一声。

  “别站起来,你坐吧。”

  说着沈芸自顾自地坐了下来,然后熟练地重新弹奏了一遍宋知时弹奏的曲目。

  宋知时刚刚弹奏的是两百年前创作于法国一首小众曲目,其演奏难度极高,是作曲者当年无意中的一首炫技之作,并没有任何观赏性。

  而沈芸居然可以原原本本,一音不错地弹奏下来。

  这证明什么?

  这只能证明人本来就是个钢琴高手。

  宋知时跟沈芸接触不多,对她印象倒是挺深,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都有赵姝韵的介入,除了知道两人不对付以外,其他一无所知。

  “你弹得很好,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跟我学?”

  这是沈芸第二次开口让自己跟她学习了。

  这不得不让宋知时怀疑对方到底是什么目的。

  仿佛看穿宋知时心中所想,沈芸微微一笑:“你放心,我对你没有恶意,纯属惜才。”

  “谢谢沈团长,只是我平日要学习舞蹈已经很辛苦了……”所以就不跟你一起学习了,宋知时在心里默默补充道。

  更重要的是,要是让赵姝韵知道他俩“暗通曲款”,以她的性格真的不知道会做出什么。

  宋知时什么都没说,又好像什么都说了,沈芸只能表示理解。她从腰间拿了一把钥匙放在钢琴上:“那我也不强求你,钥匙你拿去吧,这个乐器室平时来的人很少,你想来就来吧。”

  宋知时有些犹豫,但最终编曲的渴望战胜了他心里的疑虑,他还是接了过来。

  “谢谢沈团长。”

  整个七月宋知时都没有休息,好不容易熬到八月底,宋知时攒了六天的假,可以一下子休个爽。

  回去之前,他却意料之外地接到了朱芳婕打来的电话。

  “我听说你在那里学得很好,一个两个都抢着当你的老师呢?”

  听见朱芳婕的调侃,宋知时就知道赵姝韵已经把自己差点被沈芸收入麾下的消息告诉她了。

  没办法,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不过赵姝韵虽然气愤,却并没有做出什么,毕竟宋知时也没真的跟了沈芸。

  宋知时无奈:“老师,你就别取笑我了。”

  朱芳婕又问了几句宋知时的近况,这才把话题扯到正事上来:“知时,是这样的,我有个不情之请……我知道你走了,再跟你提出这样的请求是我太过分了,但是我真的希望你可以帮我一次。”

  “老师,发生什么事情了?”

  “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现在团里来了那么多新生,我们实在是忙不过来了,而且你也知道她们的水平,那是远远不及你的。我想,如果可以的话,你能不能来给我们上几节课?”

  倘若是其他人提出这样不合理的要求,宋知时一准拒绝了,可谁让这人偏偏就是他的恩师。

  “可我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而且这次回来一共就休息几天,我想……”好好陪陪家人。

  朱芳婕焦急地打乱了宋知时的话:“我知道,知时你就要体谅体谅老师吧,我也实在是找不到帮手了。”

  “诶,那好吧。”

  等听到宋知时肯定的回答,朱芳婕这才松了口气:“行,那我等你,你回来以后直接过来住吧,你的床位都还给你留着呢,行行行……”

  朱芳婕挂掉了电话,对着身边人道:“我这样说可以吗?”

  “可以,能拖住一时是一时。”

  张方毅点了点头,随即掐灭了手里的烟头准备离开,朱芳婕则趁机多看了几眼雷庆国。

  这个侄女婿她还是第一次见,确实是身强力壮、一表人才,也难怪莎莎会喜欢他。

  朱露莎敢怒不敢言,她气鼓鼓地看着顾淮的两个好兄弟把宋知时骗得团团转,又看着“助纣为虐”的姑姑,眼睛转了转,最终落到了电话机上。

  宋知时肯定什么都不知道,还被蒙在鼓里吧。

  凭心而论,如果她对象出了那么大事,她不希望任何一个人瞒着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写得有一点点匆忙,有一条支线来不及写了

 

第101章 去首都(一)

  河洛市火车站,一个少年神色匆忙地行走在月台上。

  不远处,站着一位焦灼等待的少女,她鼻梁高挺眼窝深邃,就连微微蹙着的眉头都是那么好看。

  今天是工作日,出远门的人并不多,但来往的旅客都会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汇聚到两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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