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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年代文当懒汉(6)

作者:山石土 时间:2024-03-05 11:14:08 标签:年下 美食 穿书 年代文 轻松

  原主的东西,那是宁可放冰箱放坏了,也不许别人碰,晏季菡也不缺自家儿子那一口,所以就自能任由原主倒出来放着,放坏了就丢。

  这会晏季菡就将这几天的牛奶装在几个玻璃瓶里,把还没坏的给他拿过来了。

  为的就是个眼不见为净。

  沈思勤随手拿起一瓶,英俊的面容露出一丝沉思和纠结。

  冰过的牛奶啊,做黄油最合适了。

  可自己已经吃过晚饭了!

  现在吃夜宵是不是不太好?

  但不用完,也喝不完,就只能倒掉了,太浪费了。

  再说了打黄油很耗费力气,就算吃夜宵应该也没什么问题,运动量应该能够相抵。

  沈思勤完全忽略了,哪怕他把鲜牛奶做成黄油也可以存起来,不立刻吃这个问题。

  他哐哐哐将所有牛奶都拿出来,放在冰箱上方。

  让被冰镇过的牛奶在常温下静置,本来牛奶中的油脂静置的时候就会上浮,上层的就是粗糙的稀奶油。

  冰镇后又常温放置的过程中,酸性环境会让稀奶油比较快出现。

  沈思勤趁着这段时间,研究了一下烤箱该怎么用,在这个过程中,沈思勤已经敲定了自己的夜宵——羊角酥。

  羊角或是长条形状的酥卷,挤上奶油或是其他馅料,外形像是一个个的小冰淇凌。

  光是想一想那香甜酥脆的味道,沈思勤的心情就不由得好了一点。

  不知道是不是补偿心理,他小的时候没吃过什么零食点心,等他长大了有钱了,就喜欢吃各式各样的甜点零食和研究各种美食的做法。

  哪怕现在材料不足,沈思勤也不着急。

  沈思勤拿出些普通的面粉放进烤箱中烤,用来适应这烤箱,还有就是将面粉烤成低筋面粉。

  等他将低筋面粉烤出来时,牛奶也静置得差不多了。

  他拿了两个盆、一只碗和勺子,将上层的简易稀奶油用勺子轻轻舀出来,大半稀奶油被他舀到小些的盆里,少部分被他放进了碗里,碗被他用塑料袋包好放进冰柜待用。

  将一个矿泉水瓶剪开,做成搅拌器。

  大些的盆子里放上冰块,隔水降温。

  沈思勤撸起袖子,隔着冰水开始搅打稀奶油,对于食物他一向很有耐心,渐渐的油脂开始分离。

  等到他搅打得手臂酸软时,黄油颗粒终于被分离出来了。

  他在手上套了个干净的塑料袋,快速地将颗粒捏成团,又赶紧将团状的粗糙黄油放进冰柜,防止手温将好容易做出来的黄油融化。

  沈思勤摆动了几下酸疼的胳膊。

  这手动打发果然不是人干的活。

  他将低筋面粉拿出来,准备好白砂糖、水和一点点盐。

  沈思勤记不清具体的配方,他做甜点都是看材料的状态,跟着感觉走。

  他几下就将这些材料揉成不粘手的面团,同样放入冰柜中待用。

  大约二十分钟后,沈思勤将面团和黄油拿出来,手脚麻利的用擀面杖,将它们压擀成长方形,用大一些的面长方形将黄油片包住,再将包好的两者慢慢擀开成更大的长方形。

  像是叠被子一样将面折起来,继续放入冰柜冷冻。

  二十分钟后,沈思勤再将面团拿出来,擀开,折叠,擀开,再折叠……

  这样油脂和气体在烤时能够充分膨胀,面团会变得很酥脆。

  气温低的时候,黄油不容易化,开酥比较容易。

  甜品开酥实在是个力气活。

  暑气未消的时候,更是个力气活!!!

  这身体缺乏锻炼,反复冷冻的大部分时间都让沈思勤用来休息了。

  沈思勤从小卖部找出用来装散称食物的油纸,一边将它们卷成甜筒状的模具,一边想为了自己长久的健康的咸鱼生活,明天开始自己得开始锻炼身体了。

  好容易将面团处理好,他将面团一分为二,一块放进冰箱冷藏,准备以后想吃的时候再用,另一块擀成大概半厘米厚度的均匀长方形,用刀将其切成一条一条。

  将条状的面缠在模具上,形成甜筒形状,头尾用蛋液固定,表面刷上蛋液,再粘上一层薄薄的白砂糖。

  这个过程,速度一定要快,不然温度升高和拉扯的动作,都会影响面团的状态。

  这一回的面团他只做出了六个‘甜筒’,放入烤箱,沈思勤隔着烤箱门观察了一下面团状态,观察温度是否合适,在确定没什么问题之后,沈思勤先将战场打扫干净。

  等待层层酥脆的‘甜筒’烤好放凉的时间里,沈思勤将放了粗糙淡奶油的碗拿出来,同样分成两份,一份继续放冰柜保存,一份加糖打法。

  ‘甜筒’放凉,他手中的‘奶油’打法得差不多了。

  他没有再去制作裱花袋,只是用个小勺子把奶油一点点放进卷筒中。

  六个羊角酥,被他被摆放在一个朴素的,边缘是青色小花的盘子里。

  这混搭的风格让沈思勤忍不住笑了。

  刚才制作完黄油后,留下的白脱牛奶和下层的牛奶他都留了下来,白脱牛奶可以在以后制作黄油的时候用来帮助发酵,剩下的牛奶也还可以喝。

  沈思勤给自己到了一杯脱脂后的底层牛奶。

  将牛奶和羊角酥放在书桌上,他打开卧室的窗户通风,悠哉游哉地坐下,准备开始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

  这个窗户正对着北至大学露天运动场,相隔两条街,白天的时候可以看到很多大学生跑步、打篮球。

  现在已经到晚上十点多了,能看到的只有零星的路灯光,N市的人本来就习惯早睡,半夜出来锻炼的人也不多,现在运动场安静得很。

  唯一不太美妙的地方就是,这卧室的玻璃窗前有几根铁棍,防止有人晚上破窗而入,虽然这样很不美观,但确实比较安全。

  沈思勤在心里反思了下,这么完了还要吃夜宵,真是罪过罪过啊。

  三秒反思结束了,他便矜持地拿起一个羊角酥。

  浓郁的香味,让沈思勤暗暗点头,他对于自己的手艺十分满意,稍稍花了点时间欣赏了下羊角酥还算不错的外形。

  他还没有来得及将其放进口中,一道修长的人影就出现在窗户前。

  沈思勤下意识停下动作,定睛一看。

  未来大佬十分接地气地拿着一袋子挂面和一个手电筒,站在他的窗边。

  蔺圣锦眉头轻皱似乎在找寻什么。

  找什么?

  沈思勤慢慢将目光落在了自己手中的羊角酥上。

  他恍然大悟。

  哦吼,自己这是引来了一只大佬啊。

 

第5章

  蔺圣锦看到沈思勤那张并不大众脸的英俊面容,一眼就认出了沈思勤是谁。

  这人是骗了闻嫦湘的那个懒汉?

  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了另外一件事。

  他被甜香吸引的神智骤然回归,他下意识向后退了几步,疑惑而又警惕地问道:“你怎么在这里?这里不是季大姐的店吗?”

  这个小卖部他经常光顾,从来没见过沈思勤。

  磁性又如玉石撞击的清朗声音响起,又很快消失。

  沈思勤突然明白余音缭绕是个什么滋味了。

  这次离着近,沈思勤感觉耳朵一酥。

  他以前怎么不知道自己是个声控?

  离近了听,果然更加好听了。

  沈思勤表面不动声色,实际上半身微微前身,颇有几分吊儿郎当地说:“这是我哥的店,以前归我嫂子管,现在归我管,哦,你不知道晏季菡是我嫂子?我可不是小偷,我哥这么有钱,我至于做小偷吗?”

  他摆明了一副,我有我哥我怕谁的无耻模样。

  蔺圣锦:“……”

  他从未见过这么厚脸皮的人!!!

  他张了张嘴,愣是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来。

  “这挂面是你晚饭?”沈思勤被他的表情逗笑了,不是吧,未来大佬性格这么腼腆?

  别说,光是冲着蔺圣锦声音这么好听,自己还是乐意跟他聊一会的。

  “既然接了你嫂子的店,希望你往后好好工作,靠谁都不如靠自己。”出于老师的职业道德,蔺圣锦没有转身就走,而是真诚地劝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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