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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逃个婚(92)

作者:一世华裳 时间:2018-12-29 12:30:21 标签:强强 豪门世家 穿越时空 未来架空

  这么近的距离,他终于看清了这个人。
  眼前的人约莫二十,长相清秀,一头长发染成亮金色,简单扎在脑后,耳朵上各戴着两枚耳钉,脖子上挂着耳麦,穿着画骷髅的黑色T恤和破洞牛仔裤,肩上横挂一把吉他,浑身透着一股浓郁的摇滚风。
  对方也看见了他们,笑着打招呼:“是来听我唱歌么?你们认识我?”
  温祁道:“不认识。”
  青年没生气,解释道:“我是一个很有名的流浪歌手,你可以搜搜迷雾乐队,我就是他们的主唱,要合影么?”
  温祁笑道:“不了,谢谢。”
  “那好吧,你们能特意来听我的歌就是对我的认可了,”流浪歌手说着拨弄两下弦,低声唱道,“美丽的水城,我为你唱歌,唱首什么歌呢,你听我慢慢说……说……说啊说……”
  温祁听了几句,觉得他是还没想好词,见他一脸坦然摇头晃脑地唱着,顿时觉得是个人物,但云秋听不下去了,叫道:“你还没我表哥唱得好听呢!”
  流浪歌手停住,虚心请教:“你表哥呢?我去听听他的歌。”
  云秋立刻指着温祁。
  温祁无奈地站着,见流浪歌手看过来,突然有点恶趣味,笑眯眯地跳到那边的屋顶,拿过他的吉他给他唱了一首抒情版的好汉歌。
  流浪歌手听得一愣一愣的,说道:“我觉得这首歌吼出来会好一点。”
  “就是要用吼的,但我没吃饭,”温祁一本正经道,“我再给你唱一首,依然要吼,我没力气,你以后自己吼吧,这里的水路十八弯,他大舅二舅都会水呀……”
  这曲调简直如魔似幻,云秋原本不清醒的神志更加迷糊,眼睛都直了。
  流浪歌手也直愣愣地盯着他,片刻后冲过去一把握住他的手,激动道:“你叫什么名字?我觉得我找到了真爱!你看我恰好在这里留宿,你又恰好住那个酒店,这就是缘分啊!”
  温祁没等抽回手,便见他身后竟然来了一个熟人——夏凌轩冷着脸迈上天台,走过来用力撕开他,紧接着一脚从楼上踹了下去,只听“噗通”一声大响,激起数米的水花。
  半个小时后,流浪歌手浑身湿透地蹲在饭店的台阶上,沧桑地啃着一个馒头,泪流满面:“太他妈的不是个东西了!”
  “啪!”
  一个东西从里面扔出来,正中他的后脑勺。
  流浪歌手神色狰狞地回过头,发现是一袋咸菜,便拿起来拆开,就着咸菜啃馒头,吃了几口后道:“太他妈的不是个东西了!”
  阿辉走出来递给他一瓶水:“他没把你撕碎了喂鱼就不错了,知足吧兄弟。”
  流浪歌手痛心疾首:“我怎么知道那是温祁,跟以前都不像好么?”
  阿辉道:“那云秋呢?”
  流浪歌手道:“云秋是谁?”
  阿辉道:“算了,当我没问。”
  流浪歌手——小麦同志默默啃完馒头和咸菜,觉得没吃饱,扭头进了屋,见夏凌轩冷淡地扫向他,气愤道:“好歹那么久没见了,连顿饭都不给我吃么?”
  他看向温祁:“真爱你评评理!”
  还喊真爱,你真有胆啊。
  众人在心里想,只见眼前一道黑影飞过,某人被一个馒头砸中眼眶,顿时哀嚎一声倒退了半步。
  夏凌轩冷冷道:“馒头都堵不上你的嘴?想死?”
  小麦老实了,自己找服务员要了袋咸菜,回台阶上继续啃。


第88章
  小麦会借住在那家民宅真的是巧合。
  他已经来了将近半个月, 每天晚上都背着吉他去酒吧唱歌。
  夏凌轩给他发地址时他正在呼呼大睡, 等睡醒看见信息不由得感慨命运的奇妙,打鸡血地写了一首歌唱完, 心满意足爬上屋顶晒太阳,片刻后再次有感而发拨弄两下吉他, 于是就邂逅了他的真爱。
  然而真爱身边有一只护食的野兽。
  某野兽顺着他回复的信息找过来,一路走到天台看见和他真爱握着手, 便狠狠地拆散了他们。
  阿辉道:“你确定是拆散, 不是抢回?”
  小麦悲愤道:“我确定,你都不知道我和真爱刚刚有怎样的电流, 都是他横刀夺爱。”
  他越说越伤心, 拿起吉他唱道:“初见你,我已沉迷,你不用多说, 我知道你也身不由己……”
  阿辉:“……”
  众人:“……”
  夏凌轩额头的青筋一跳,停住脚。
  众人打个寒颤,二话不说齐刷刷两边闪开,把走在最后面正自弹自唱的小麦和听众阿辉给他让了出来。
  阿辉沉默一下, 抢过小麦的吉他也闪到了一旁。
  小麦抬起头, 见某野兽裹着黑气走向自己,目光越过他凄楚地看一眼真爱,紧接着扭头就跑,结果慌不择路又掉进了小河里,“哗啦”一声水花四溅。
  阿辉见夏凌轩冷冷地盯着水面, 隐约有砸块砖头的架势,说道:“行了,他就这德性,你又不是不知道。”
  夏凌轩冷哼一声,回到温祁的身边握住他的手,拉着他回酒店。
  温祁笑道:“你这个朋友……”
  夏凌轩扭头看他,大有“你敢说有意思我就真去砸两块砖”的意思。温祁笑笑,为了和谐着想便换了话题,询问小麦这样会不会有问题。夏凌轩明白他是指他们特殊的情况,说道:“不会,他‘真爱’很多,你放心吧。”
  温祁有些稀奇,一直忍到回房才问道:“你们不是不会对别人有太多感情么?”
  夏凌轩把他拉进怀里蹭蹭,不爽的情绪缓解了一点,解释道:“他那点感情都在表面上,不往心里走。”
  顿了顿,他补充道,“我们的性格虽然都有变化,但会保留一些爱好,比如文析喜欢养花和看书,阿辉喜欢旅游和美食,膨化食品和添加剂多的东西他一般都吃不下,小麦那白痴喜欢流浪和音乐,所以成了流浪歌手。”
  温祁道:“那你呢?”
  夏凌轩放开手站好,依恋的神色一瞬间切回到精英范,淡淡地给了他三个字:“优等生。”
  温祁笑了一声,觉得蛮可爱,捏着他的下巴在嘴角亲了一下。
  夏凌轩立刻抱住他回吻,感觉被撩了一天的火卷土重来,拉拉扯扯地进了浴室,迅速脱掉彼此的衣服再次抱在一起,那温暖细致的触感让夏凌轩舒服地“嗯”了声,一边亲他一边哑声道:“逗你玩的,我不喜欢上课。”
  温祁用了肯定的语气:“是佣兵公司。”
  夏凌轩匆匆应声,把人抵在了浴室的墙上。
  众人休息一晚,第二天一早退房出发,继续往基地走。
  短暂的接触让温祁和傅逍几人摸透了小麦的性格,这就是个抽风的流浪歌手,随时随地都能被激发出创作热情,比温祁更像艺术家,等再次见到云秋,他还给云秋唱了一首自创的小白兔,很能自娱自乐。
  当然对于新认识的真爱,他没那么快“移情别恋”,时不时就想和真爱探讨音乐,要不是有夏凌轩在,温祁觉得这人肯定会和自己睡一个房间。
  他终于找机会问了一句:“你就不怕他?”
  “怕啊,”小麦道,“但我愈合能力强,被他打得再狠也没关系哒,真爱你不用担心我。”
  温祁不禁笑出声,余光扫见夏凌轩过来了,便微微收敛,免得这人真被打死。
  三天后的傍晚,他们缓缓降落在了外海沿岸的军事基地里。
  这里的少将早已接到消息,也已做好安排,招呼他们吃完饭便告诉他们军舰已检修完毕,随时能出发。夏凌轩几人于是敲定休息一天,然后出海。
  夜渐渐变深。
  从阳台向外眺望,外海一片暗沉,几乎与天连在了一起。
  温祁从浴室出来时就见夏凌轩站在阳台上,正安安静静地看着外面,便慢慢走过去:“在想什么?”
  “没什么,”夏凌轩道,“你真的决定……”
  温祁打断:“嗯,真的跟着你们出海。”
  夏凌轩点点头,没有阻止。
  温祁知道他还是有些不乐意,搂着他的腰向怀里带了一下,没等调戏只听一声吉他响起——隔着两间房的某位灵魂歌手也到了阳台,跳上栏杆开始嘶吼:“狂风暴雨,大海怒号,前进吧,带着热血!杀敌吧,我的兄弟!再大的波涛也没关系,因为我无坚不摧啊……啊~啊!我无坚不摧——!”
  温祁:“……”
  夏凌轩:“……”
  基地的士兵平时没什么娱乐,很快骚动,“呼啦”跑出来围观,只见一道光打在了某人的身上。
  阿辉溜达到阳台上,体贴地用通讯器的照明给了他一个灯光。
  研究院的人紧随其后,纷纷为他们麦少捧场。
  小麦很满意,嘶吼地唱了一个高音,对着黑压压的人群道:“来,让我看到你们的手!”
  众人凑热闹地举起手,高声喝彩。
  小麦道:“我的演唱会马上开始,准备好了么?”
  众人嚎叫:“准备好了!”
  小麦道:“接下来这首新学的歌献给你们,我热情的朋友。”
  众人道:“好!”
  小麦深吸一口气,吼道:“大河向东流哇,你是我的好兄弟哇——!”
  温祁深深地觉得这是个人才,实在没忍住,乐不可支地靠着夏凌轩,听见他不爽地哼唧一声,笑道:“幸亏我没教他唱织毛衣的歌。”
  夏凌轩道:“那是什么?”
  温祁道:“就是我喜欢你,你却为一个傻X织毛衣。”
  夏凌轩:“……”
  温祁笑眯眯地勾勾他的下巴,扭头听着灵魂歌手唱歌。
  不管唱得好不好,反正热闹就行,整个基地迅速沸腾,搞得少将没办法,只能找上夏凌轩,提醒他们别玩太晚。
  夏凌轩面无表情:“去找他说,我不管。”
  他嘴上说不管,但当他家宝贝儿有点困,而小麦唱到一点多还不停的时候,他就不痛快了,给阿辉下了最后通牒。
  阿辉也觉得少将要忍无可忍地把人绑了,便主动跳到小麦的阳台上把人拖进屋,半路还让他返了一次场,这才彻底结束。
  喧闹的基地重新安静。
  众人相继睡去,渐渐沉入梦乡。
  温祁夜里清醒过来,察觉身边的人在把自己往怀里揉,借着窗外微弱的光看一眼,见夏凌轩皱着眉,睡得不太踏实。
  他估摸是做噩梦了,伸手揉揉对方的眉心,盯着打量一阵,觉得蛮神奇的。
  以前抗拒这个人的时候,每次凑一起他都有些糟心。
  可自从决定在一起,那些压抑的感情便挣脱了束缚,可以随意亲热或调戏,哪怕什么都不聊,只靠着看书他都觉得挺不错。
  真是蛮神奇的,他想。
  这大概就是人们说的热恋?
  夏凌轩迷糊中向他蹭蹭:“……宝宝?”
  温祁拍拍他:“我在,睡吧。”
  夏凌轩的意识还不清醒,摸索地握住他的手,片刻后低声道:“我梦见船出事,我想抓你,但怎么也够不到……”
  温祁道:“只是一个梦,现实里你不可能够不到我。”
  夏凌轩一想也是,但还是不放心地叮嘱两句上船后要尽量和自己待在一起,听见他的保证,这才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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