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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鹿(15)

作者:绿野千鹤 时间:2017-12-11 21:21:28 标签:重生 仙侠修真 宫廷侯爵

  贺六浑也吃了一惊,而后便是恼怒,抓住林信的一只手。
  “咔嚓”林信听到了一声脆响,断骨的疼痛从小臂上传来,激得他痛喊出声,大叫着将噬灵拍到了贺六浑的身上。
  沈楼的剑光也同时到达,将贺六浑的整条胳膊沿着肩颈砍了下来。
  “是你啊啊啊啊——”林信发疯般地丢了剑,扑倒贺六浑身上,没断的那只手握掌成爪,死死扣住贺六浑的脑袋。
  没了灵力的蛮人大汉无力反抗,被林信直接抓出了神魂,捏得粉碎。
  沈楼站在三步开外看着这一幕,没有出手阻拦。当年的事已经很清楚了,是这些蛮人占领了雁丘,给朱星离下了噬灵,林信在万般无奈之下了结了师父的性命,恰好被赶来接封重回宫的金吾卫看了个正着。
  这一切,便是林信落入深渊的开始。
  咔咔咔轰——
  大阵杀气太重,引发了天象,一瞬间大雨滂沱。雨水将竹林里的血肉混成了浆水,冲刷着那具魂飞魄散的死尸,也浇透了跪在地上的林信。
  沈楼走过去,伸手,把人揽过来,捧着他的断臂查看。
  林信索性靠在他身上,仰头,任由豆大的雨珠落在眼睛里,变成热泪,滚落下去,溅入血泥。
  他不再是弑师之徒了。
  他不再是没人疼没人要的可怜虫了。
  他的师父,可以活下去了。
  沈楼给他接好手臂,低头看到林信通红的眼角,“是不是太疼了?”
  “嗤……”林信嗤笑一声,斜眼看他,“是啊,疼得厉害,你给我呼呼。”
  沈楼当真捧起他的断臂,一本正经地吹气。
  林信忍不住笑起来,笑着笑着开始鼻子发酸,忍不住骂道:“沈清阙,你他娘的是不是有病?你对谁都这么好吗?”
  这指责来得毫无道理,沈楼垂目,看着雨珠顺着林信白皙的下巴淌到自己的手背上,带着暴雨不该有的温热,缓缓道:“只对你好。”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虫虫:呃,那什么,下雨了,能不能来个人把我从房顶上弄下来,怪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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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更~

☆、第30章 狼跋(一)

  雨越下越大, 轰鸣的水声近乎要把耳朵震聋, 但林信还是听清了。
  “你……”林信睁大眼睛盯着沈楼, 突然问了一句,“你看到我刚才捏碎了贺六浑的魂魄了吗?”不是神魂, 而是魂与魄,让他变成赵大少那样, 永世不得超生。
  “嗯, 下回尽量不要捏了,魂飞魄散的人没有轮回。”沈楼把他抱起来, 准备寻一间尚未坍塌的屋子避雨。
  这时候,一道艳红流光自天边而来。
  “怎么回事?”朱星离看看变成一片废墟的雁丘和半残废窝在沈楼怀里的徒弟, 暴跳如雷,“林信,你还真出息了!”
  “嘿嘿, ”林信看到活蹦乱跳的师父,忍不住咧嘴笑,顿时被灌了一大口雨水,连忙从沈楼怀里跳下来, “呸呸,师父,嗷!”
  脑袋上挨了一巴掌,林信不以为意,反倒笑得更欢,单臂挂到朱星离身上, “师父,我救了师弟,还坑杀了二十三个蛮人,是不是可以顶门立户了,给我取个字吧!”
  杀气引起的天象,来得快去的也快。骤雨初歇,乌云刹那间散了个干净,阳光照在林信的脸上,褪尽阴霾。
  朱星离摸了一把脸上的水珠,斜眼看他,“门呢?你顶哪儿去了?”
  梁倒屋塌,满地狼藉。
  林信讪讪的松开手,缩回沈楼身边,回头看他,金光满目耀得人睁不开眼,“日头怎么这么烈?”
  “不是日头。”沈楼的话音刚落,那耀眼的金光就倏然而至,竟是一排穿金甲执皇旗的金吾卫。
  这些人身上滴水未沾,显然是瞧见山上有雨,在山脚下等雨停了才上来的。
  林信眯起眼睛,这金吾卫当真是每次都赶的正是时候,好似专程来看热闹的。
  “金吾卫,奉皇命,来接六皇子回宫。”为首的统领出列,向朱星离和沈楼行礼。
  “什么六皇子?”朱江出扶着一瘸一拐的弟弟们走过来。
  朱星离这才想起自己可怜的二徒弟,“重儿呢?”
  众人转头,看向不远处的屋顶。尊贵的皇子殿下,正举着两只断手坐在屋脊上,滴滴答答淌着水。
  散仙剪秋萝与皇帝的儿子,遗落民间十八年,帝王知晓之后甚是惦念,着金吾卫即刻接人回宫。
  这是金吾卫给的说辞,究竟有几分惦念无从得知,但皇命是真的,即刻便要出发。
  对于突然要进宫认爹这件事,剪重很不乐意,“我还没吃饭呢!”他都饿了好几天了,又被蛮人狠揍,还断了胳膊,就这么赶路,肯定要死在路上。
  东北角还有几间陋室没有倒塌,又累又饿的众人换了干净的衣服,又重新处理了伤口。
  没有受伤的紫枢去做饭,材料有限,凑合着煮了一锅米,炖了大盆的杂烩菜。这是北域人的吃法,四名朱家人看到那一锅乱炖都颇为嫌弃。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朱家人,最是看不惯北边的吃法。西戎北狄,都是粗人。
  朱星离盛了一大碗饭,又扣了半碗菜进去,像拌猪食一样搅和搅和,挖一勺塞到没手吃饭的剪重嘴里。
  荤素掺杂的乱炖,竟意外的好吃,饥肠辘辘的剪重眼睛一亮,差点把勺子给吞了。快速咽下去,看看站在门外的金吾卫,低声道,“师父,不想去墉都。”
  “雁丘都毁了,我可没米养你,”朱星离舀一大勺堵住他的嘴,“这是你娘交代过的,吃完就快滚吧。”
  剪重被噎得直翻白眼,吃完发就委委屈屈地跟着金吾卫走了。他手断了,不能颠簸,金吾卫只得借了沈家停在山下的鹿璃马车把他拉上。
  金麟岂非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经年再见,他就是英王封重了。
  朱星离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几时漏了消息给北漠蛮人,左右雁丘是不能再住了,只得带着徒弟继续在一念宫打秋风。
  回到一念宫,叠剑三尊面对着刚出炼器室的朱颜改,齐齐软了膝盖。
  “知情不报,跟着孩子胡闹,你们还真能耐。”朱颜改不眠不休地熬了几日,丝毫不见憔悴。倒是菁夫人被炼器室的炉火熏蔫了,趴在宝座上软成一滩。
  “属下一时糊涂,怕扰了主上炼器。当时只想着林公子也是咱朱家的人,有事了就得帮忙。”三兄弟低着头,各个鼻青脸肿,折胳膊断腿的。
  朱颜改挑眉,抬手摸了摸猫耳朵,“这事,你们做的对,勉强算是功过相抵。”
  不等三人高兴,又加了一句,“扫兽园一个月。”
  “不是功过相抵了吗?”林信趴在兽园的木栅栏上,看着用一只胳膊铲粪的朱江秋。
  西域送来的那只黑豹,缩在角落里,盯着朱江秋晃动的屁股看。不远处一只斑斓大虎懒洋洋地趴在水池子里,在扫地的朱江夏路过时伸爪绊他。
  “兴许只抵了一半,”沈楼倚在栅栏上看他,“知情不报,可是很重的罪。”
  “你看着我作甚?”林信突然回头,将来不及移开目光的沈楼抓了个正着。
  偷看被发现,沈楼依旧一脸的光明磊落,“看你与以前有何不同。”
  “有何不同?”林信凑过去给他看,“是不是牙长齐了?”
  沈楼微微地笑,不言语,只是摇头。看着林信翻过栅栏去帮朱江秋铲粪,两个独臂大侠齐心合力,把粪扬到了天上,砸中了被老虎欺负的朱江夏。
  以前的林信不会说话,不会睁眼,也不会叫他清阙。
  “世子,朱二爷叫您和林公子去清凉殿。”紫枢跑过来传话。
  朱星离翻遍了朱家的藏书,才找到一本破破烂烂的小册子,记载了关于修补神魂的只言片语。
  【神魂者,魂之凝聚也,类瓷。】
  翻页,后面就什么都没了,向前翻,毫不相干。“就这一句?”林信嫌弃地问,“类瓷是什么东西!”
  “类瓷,是说神魂犹如瓷器。凡人活着的时候魂魄不分,便如泥土与水。仙者,炼魂入神,泥土就变成了瓷。”朱星离解释道。
  林信了然,“所以,要补他的神魂,就得再捏点泥巴糊上去?”
  “聪明!”朱星离拿古卷敲徒弟脑袋,而后挠了挠头,“泥巴也可,只是修复得慢,要快些就贴瓷片。只是这泥巴、瓷片要如何打碎,如何贴上去,我还没想好。”
  “这个不难,咱们先可以试试!”林信忍不住露出笑来,之前他已经试过了,有上古遗册佐证,便可以放心给沈楼用了,只是有一个问题,“还需要一个收集残魂的容器。”
  从蛊雕脑袋里剥出来的魂,他一直用灵力裹着才没有飘散,半个时辰就几乎耗尽了他的灵力,实在艰难。
  朱星离眨眨眼,看向身后趴在地上看猫睡觉的兄长。
  注释:金麟岂非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清·《说岳全传》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师父:哥,给我一把灵剑
  朱哥哥:给给
  师父:哥,给我一个魂器
  朱哥哥:给给
  信信:师伯,你是不是卖咖喱的?
  朱哥哥:为啥?
  信信:因为……(唱)蹦蹦蹦,咖喱给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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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进入新阶段,师父活下来了,解谜才刚刚开始,这章写得太慢,抱歉抱歉
  今天给大家发红包,么么

☆、第31章 狼跋(二)

  在师父的死缠烂打之下, 师伯同意给做魂器, 但要等到灵剑练成之后。毕竟炼器炉一次只能做一样, 林信要求的这把剑还不大好做,估计连他束发之日都赶不上。
  “赶不上就赶不上吧, 我不着急。”林信现在是有师父万事足,暂时用不着跟人拼命, 连修炼都惫懒了, 天天拖着断臂拉着沈楼出去玩。沈楼除了清晨雷打不动的练剑,其他时候都由着他。以至于林信自己都忘了灵剑的事。
  “胡说八道, 束发礼上没有灵剑,丢人的可是我!”朱星离坐在长桌后, 整个人近乎埋进了成山的公务文书里。
  为了加快铸剑进度,朱星离被迫答应替兄长处理南域公务,面对冗杂的公文, 一张俊脸都皱成了苦瓜,本就下垂的眼角几乎要拉到耳根去。
  林信舔着沈楼给买的糖葫芦,难得生出几分愧欠,凑过去想说自己可以帮忙, 瞟了一眼桌上的公文。
  桌上摊开的是一份问安信,乃是一名千户呈递的。没什么重要的事,只是例行的问安。朱星离提起朱笔,用潦草至极的字批复“废话”,顺道画了个乌龟。
  “信信。”沈楼一转眼不见了林信,便上清凉殿来寻。
  林信咬了一颗山楂, 酸得挤眼,“你怎么又叫信信,不是说要叫小名吗?”
  沈楼抿唇,私心里他是想叫信信的,至于“迟诺”,“在外面这般称呼,他人就知道你的乳名了。”
  乳名不尊,只有亲近的长辈和夫妻打趣可唤,让别人听到沈楼叫他乳名,确实不好。
  说起名字,林信把吃了一半的糖葫芦塞给沈楼,自己跑到书架前,翻了本《尔雅》放到师父面前,“师父,等会儿再画乌龟,先给我取个表字。”
  朱星离提笔,在他鼻尖画了个圈,“就叫龟儿吧。”
  “我是龟儿,那你就是龟爹。”林信把朱笔夺走,将《尔雅》推过去。
  上辈子师父没来得及给他取字就走了,“不负”二字是皇帝给取的,说是希望他不负父愿。父愿,便是林争寒给他取名的意思——重诺守信,而林争寒一生所守的信,是替皇家寻找鹿璃矿脉。
  说到底,就是不负皇恩。对于一个少年人来说,太过沉重了。
  沈楼走过来,坐在林信身边,“你可有心仪的字?”
  “朱弦!”林信立时答道。
  “什么猪咸?”正在翻《尔雅》的朱星离抬眼。
  “菩提城里唱曲儿的词,”林信倚在长几上,笑眼瞧着沈楼,两指在桌面敲打,似模似样地唱了一段《蝶恋花》,“清抱朱弦,不愧丹霄镜。照到林梢风有信,抬头疑是梅花领。”
  清抱朱弦,就是清阙抱着信信。
  沈楼耳尖微红,轻咳一声。
  “清抱朱弦,多有意境。”林信得意地冲师父挤挤眼,指望着师父骂他两句,诸如“又欺负人家世子”或是“不许占世子便宜”之类的。
  可惜朱星离没懂,毕竟他可不知道沈楼的表字叫“清阙”,“狗屁的意境,这有什么相关?”
  “朱弦,听起来像是随了朱家姓。”沈楼不动声色地岔开话题。
  林信回头看沈楼,顿生知己之意。其实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若是取字朱弦,就好似变成了师父的儿子。
  朱星离愣怔了片刻,抓起书册揍他,“滚滚滚,叫人以为你是我儿子,我还怎么娶亲?”
  “说得好像你能娶来一样。”林信扯下眼皮冲他做鬼脸。
  师徒俩眼看就要打起来,沈楼翻了翻书册,指着其中一行道:“朱弦虽好,然北域方言读出来不大好听,叫‘不负’吧。”
  林信和朱星离齐齐看向他。
  沈楼面不改色,迎上林信的目光,“不负长生不负卿。”
  这个字,被皇帝说出来,就是要挟;被沈楼说出来,却似情话。
  “这个好,就这个吧。”朱星离拍板道,信字对朱弦,八竿子打不着,但配不负,甚是合适。大笔一挥,在纸上写下“不负”二字,递给林信。
  林信将那张纸珍而重之地叠好,方才那一瞬间,他差点以为沈楼也是重生的,听到后面却是松了口气。
  不负长生不负卿,反复咀嚼这句释义,心里痒痒,忍不住用脚趾抠鞋底。这个字真是太好了,就叫这个吧。
  美滋滋的林信伸手要自己没吃完的糖葫芦,却发现沈楼手里只剩下一根光秃秃的竹签。
  方才有些紧张,无意识地给吃了,沈楼扔掉竹签,“我再给你买一个。”
  荼蘼节后,一日热过一日,林信白日不愿出门,就赖在清凉殿里读古籍。天下间大部分的孤本残卷都在一念宫里,乃是朱家几代人积累下来的,每本都是无价之宝。
  他想在书里寻到自己重生的原因。而沈楼似乎也没什么事要做,偶尔出门见属下,大部分时间都陪着他。
  沈楼给浣星海去了封书信,提醒父亲查一下北漠的动静,告知他关于噬灵的消息。雁丘见到的那颗噬灵,着实让他吃了一惊。这东西理当在几年后才出现,没料想这么早就有了踪迹,须得尽快查明,越早掐灭越好。
  “信信,你可知那日贺六浑扔出的东西是什么?”沈楼觉得此事应该跟林信探讨一下,当年朱星离中的噬灵应该跟后来他遇到的那种不尽相同。
  “唔,应该是北漠的巫术,”林信含糊了一句,没骨头似的歪到沈楼身上,“那东西你要是再遇见,千万不能碰。我隔着灵力触碰了,到现在还有点晕。”
  沈楼低头看看“弱不禁风”的林不负,顿时歇了点破的心思。噬灵的事,也不着急。
  暑消秋风至,师弟已经走了两个月,没有任何书信传来。林信看看自己已然拆了夹板的左手,嘀咕封重的胳膊也该好了,怎么这般没良心。
  明日便是他束发的日子,朱颜改骗弟弟给自己做苦力,结果还是赶不上灵剑出炉,把朱星离气得跟他打一架。
  女子十五及笄,男子十五束发。束发之后,便可以娶妻了。
  “明日束发,你可有礼物相送?”林信拆了夹板,立时变成了拴不住的跳蚤,拉着沈楼去郊外骑马。
  沈楼看着前方,装没听到。
  林信策马拦住他,“好你个沈楼,打算空手观礼啊。”
  “束发及笄,只有长辈或是丈夫才会赠礼。”沈楼垂目看着低头吃草的马。
  听到这话,林信就更想要了,跳到沈楼的马背上挠他痒痒,“我不管,就得给,咱俩可是小时候一起睡过的交情!”
  这一闹,马惊了,尥蹶子把两人给甩了出去。沈楼自己垫到下面,抱着林信滚了一圈。
  林信爬起来,顶着一头的草叶子,委屈道:“要是虫虫在的话,肯定会给我准备的。”
  故作娇柔的模样,看得沈楼嘴角直抽,叹了口气,从袖子里摸出一条黑色带银色长流苏的发带,上面还缀着鹿璃的碎屑。
  黑绸银苏,是浣星海给家族子弟准备的束发礼,金贵点的会加上鹿璃碎屑,意为聚揽万千星辰。沈家没有朱家把鹿璃雕琢出八面玲珑的手艺,就简单粗暴地打碎了黏上。
  沈楼不喜欢这么耀眼,寻常只戴没有鹿璃的那种。
  林信立时抢过来,“这个好,等束发的时候,就让师傅给我戴这个。”
  “你那块玉佩,也拿出来吧。”沈楼看向林信脖子里的细麻绳,这孝他戴了六年,也该摘了。
  “那怎么行?”林信把黄玉小鹿掏出来,这可是寻鹿侯的玉佩,给人瞧见了他的身份就瞒不住了。
  “已然瞒不住了。”沈楼看向京城的方向,他刚刚收到消息,一队金吾卫正朝南域而来。
  林信眸色一暗。
  “你杀了蛮族,被金吾卫看到了,他们一定会把这事告知皇帝。”皇帝感兴趣,略微一查证就会明白,不爱操心的朱星离,收养的孩子定然都是至交好友的,而他最好的朋友就是林争寒和剪秋萝。
  “那我是不是得进京了?”林信把小鹿扯下来,摩挲着背后的“争”字。
  “莫怕,若是进京,我会护着你的。”沈楼把自己腰间的玉佩绳解下来递过去。他自己定然还是会陷入那个泥潭的,但林信只要不做那劳什子的割鹿侯,就不会有事。凭着前世的经验,他总能护得林信周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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