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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不准刷脸[快穿](57)

作者:不如睡 时间:2020-02-28 10:06:51 标签:情有独钟 快穿 逆袭

  季芳泽决定把这个善果发扬光大:“我打算在山里住一段时间,赶在春天前,多采些药。”
  叶澄一怔,不太赞同:“山里哪有地方住?”
  他知道夜里的虎啸山有多冷,几乎滴水成冰。季芳泽又不能住进岗哨的营房,若是露宿,真的会冻死。
  季芳泽却平静道:“朝这个方向再走一阵子,有一座木屋,是我和师父一起搭的。我以前跟着师父在这里住过,也是冬天。”
  这句话不是骗人的。虎啸山药产丰富,并且很多珍贵的药,比如说天麻,人参等,都是冬天采摘最佳。前几年的时候,师徒二人走到了虎啸关,便顺势在虎啸山上住了半个冬天,采集炮制药材。怀化将军治军严格,只要你身份确凿,没有疑点,巡防的士兵并不会太为难来山中讨生活的人。
  原本季芳泽当然没有在山上住的打算,也把那屋子给忘了个一干二净,但现在见到叶澄,便又想了起来。
  他也不是有什么别的念头,平常也不会去打扰叶澄巡防,但至少,都在山里的话,每天至少也能见一两面吧。
  叶澄并不是个会强迫别人如何如何的人,见季芳泽坚持,也没再出言反对。反正他已经做完了今天的事,就干脆跟着季芳泽过去看看。
  巧的是,那屋子距离叶澄他们的岗哨并不远,虽然不大,但也很结实严密,屋里还砌了石灶,土炕,外面围着一圈篱笆。为了方便山民偶然借宿,屋外没有留锁,推开门看一下,里面还算干净,只有薄薄一层灰,不像是好几年没人住过的样子。
  不过再怎么说,也不能跟在城里住着比。
  叶澄自己连坟地都住过,也知道季芳泽这一世不是娇生惯养长大的人,但他还是舍不得。他拉住了季芳泽的胳膊:“听话,回城里住。”
  季芳泽神色淡淡:“这是我师父交代的事。我这次上山,原本就是打算住些时日的。”
  换句话说,又跟你没关系,不要管我。
  叶澄靠在门框上,挑挑眉:“你原本就打算在这里长住,却什么都没带?就背了个破药筐?”
  若是凑活一夜也就罢了,既然要长住,总要把换洗的衣裳,被褥什么的带过来吧。
  “出家人随遇而安,不拘泥外物条件。”
  叶澄凑近,压低声音:“你不是给我做了压寨夫人吗,怎么又变成出家人了?”
  季芳泽想了想,还是更喜欢压寨夫人这个身份:“那我更不该走了,你见过住在山下的压寨夫人吗?”
  ……
  总之,季芳泽回城拿了一趟东西,最终还是在这山里住下来了。
  他也确实像自己之前说的那样,精力都放在采药上。叶澄早上路过木屋时,季芳泽会同时出门,两人对视一眼,也不同行,叶澄照旧去巡防,季芳泽自去采药。叶澄下午巡防结束时,季芳泽往往已经回来了,就坐在屋子门口等他。两人会并肩坐一阵子,说说话,交换一下彼此的收获。
  等到太阳西斜,只留下小半边还在天幕,叶澄会离开。
  一开始,叶澄还总是担心这,担心那,怕季芳泽哪里不适应,受委屈。
  然而季芳泽在这里过得如鱼得水。
  他是惠和大师的徒弟,之前在虎啸山住过,刚来采了没两天的药,就被认了出来。
  很快,名声传出去,方圆几十里巡防的士兵,但凡有个头疼脑热,都来他这里看。季芳泽不收钱,来看病的士兵便随意带些东西过来,山间打的野味,摘的菌子,或是大家都认识的草药。没什么可带,就顺手帮季芳泽捡捡柴,挑挑水。
  来这里看病的人多了,渐渐传出一点流言来。
  ……
  这一天,叶澄巡山归来,途中逮到一只极肥的野兔子,便提着兔子耳朵,去找季芳泽。
  刚进了院子,几个军汉抬着一个担架,从屋里面走出来。担架上摔断腿的汉子好心提醒他:“兄弟,你来晚了。过了未时,季大夫就不接诊了。”
  这位惠和大师的弟子,年纪轻轻就颇有高人风范,不爱谈笑,医术高明,而且规矩极严。因为看病的人数量变多,他每逢单日,会在木屋中接诊,截止到未时。未时一过,再来的人,一律都不接待。
  叶澄也知道,季芳泽在给山中的兵卒看病,但细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季芳泽这里遇上问诊的人。
  叶澄笑道:“我不是来看病的。”
  那汉子也看见他手里提的兔子了,了然道:“给季大夫送谢礼啊。季大夫规矩严得很,现在过了未时,也不知道收不收。”
  他们说着话,季芳泽已经从屋里走了出来。
  众目睽睽之下,这位传说中“规矩严明”,“不爱谈笑”,“未时之后不再接待任何人”的季大夫,就径直接过了叶澄手里的兔子,面色柔和地不行,然后熟练地帮他把背上的弓箭卸了下来:“今日怎么回来地这么早?”
  季芳泽已经拿着东西往屋里去了,叶澄对着几人笑了笑,便追了上去。
  几个直男一时陷入某种沉默。几人在山路间走着,躺在担架上的那个突然喃喃道:“我他娘地,怎么就感觉这么不对呢?”
  前面年纪比较小的士兵开口道:“我爹每次种地回家,我娘就是那样,先把他的锄头,筐子卸下来。”
  汉子终于想明白违和感在哪儿了,他一拍大腿:“难道,季大夫是个女的?!”
  “不可能啊!季大夫那身高,那气场,怎么可能是女的?”
  “有可能垫着鞋底啊,而且季大夫长得多好看!”
  季芳泽确实有一张极出色的脸,但他常冷着脸,又有“大夫”的威严气场,平时没人敢瞎想。但因为刚刚的冲击太大了,一时令众人产生了动摇和疑惑。
  “不对啊!那脸上带疤的小子,他不是有老婆吗?!爱留功课的大家闺秀那个!”
  “是不是就是季大夫啊?”
  “不可能!大家闺秀怎么会学医!”
  作者有话要说:  叶哥情史新流言:扒一扒那个女扮男装,随夫上山的美貌神医小仙女。
  深情王爷or大家闺秀or美貌神医,谁才是最终的胜利者!
  我觉得,在叶哥因为功绩青史留名之前,他比较可能因为风流而名闻天下……
  给基友推一下新文,是非常好看的古耽呦!
  《嫁给仙界暴君之后[重生]》
  【攻受双重生】
  前世的雪无霁少年成名,一剑霜寒十四州,被赞为“世间无人不羡雪”。
  下场却是堕仙成魔、死无全尸。
  重生后,雪无霁不想重蹈覆辙。
  然而……他没想到自己遇到的第一个变故是:
  他嫁给前世的死对头了?
  ——死对头叫陆宸燃,前世一统仙界,手段血腥,喜怒无常,乃是个恶名昭彰的神经病。
  而此刻这少年才十六岁,没有仙界暴君的模样。他拉着雪无霁的袖子,睡梦中低泣:“哥哥不要离开我,好不好?……我只有你了。”
  *
  前世的陆宸燃喜欢了雪无霁一辈子。
  但雪无霁死时,他拼着一条命,却连雪无霁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他为他生,为他死,为他疯魔,为他成活。
  当雪无霁最终知晓了一切,他在雪无霁耳畔轻笑:“我终于又见到哥哥了。现在,你再也没法丢下我了。”
  雪无霁(受)x陆宸燃(攻)
  貌美能打清冷受vs年下狼狗病娇攻


第57章
  石灶里已经烧了旺旺的火, 干柴在灶中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锅里正煮着东西, 腾腾的白烟从锅盖边冒出来,这屋子里暖意融融,与外面的冰天雪地分隔成两个世界。
  季芳泽在外面处理兔子。叶澄溜溜达达地走到灶边,熟练地揭开锅盖,给自己舀了一碗姜茶喝。
  **的姜茶顺着喉咙流下来, 叶澄只觉得五脏六腑都沁满了暖意,仿佛泡在温泉里, 浑身都松懈了下来。
  说起来, 这山间的木屋, 就算比起营房也要简陋一些, 更不用提,和上一世现代社会的生活条件比。但叶澄就是觉得, 这里和他们上一世的家差不多。
  大概家这个字, 不在于地段, 大小和家具这些, 只在于里面的人罢了。
  叶澄喝完姜茶的功夫,季芳泽已经把兔子处理地干干净净,拎回屋里,抹调料, 准备下锅。
  这一世的季芳泽,虽然身世貌似比上一世还要好,但因为常年跟着惠和大师做“自由流浪者”, 倒不像上一世那样十指不沾阳春水,家务多少都会一点。
  叶澄看着他熟练地抹调料,心想:失策失策,当初跟他们显摆的时候,竟然还说得谦虚了。
  叶澄坐在灶边添柴,有一点迟疑:“我不知道你这里有人在,回来地早了些。”
  今天之前,叶澄从来没在季芳泽这里遇到过问诊的人,现在听说了季芳泽“不过未时”的规矩,也就明白了大概。
  季芳泽的手微顿,语气淡淡:“怎么?怕人知道啊?”
  叶澄听出其中危险的意味,连忙摇头:“岂敢岂敢。”
  他原本是打算凭借“痴情”的噱头,连带着把自己宣传成“励志人生”,“行走的鸡汤”,但重新遇到季芳泽之后,他觉得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一个真正的汉子,不应该总是想着走捷径!他要依靠自己真正的实力!声名鹊起!青史留名!
  所以他并不介意,被人发现他和季芳泽的事。但是季芳泽让人避开了自己,或许有他的考量。
  这两句话后,气氛一下子就沉闷了许多。
  季芳泽背对着叶澄,手中动作未停,却有种麻木的机械感。
  那天夜里叶澄走了,又回来敲门,他打开门放叶澄进来。叶澄没有给他什么交代,他也没有问,就这样含含糊糊地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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