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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尊他不是人(67)

作者:那棵歪脖子树 时间:2018-02-07 11:40:00 标签:情有独钟 强强 穿越时空 仙侠修真

  林脩立刻双目放光,屁颠屁颠的跟上,狐秋也打了个哆嗦,脑子里顿时不敢再冒什么歪心思了,也赶紧跟上,生怕这人一个不顺眼也把他给劈了。
  至于秦献小老头儿,那自然也是没有二话的。桑的厉害他可是亲身体验过的,虽然现在比他想的还厉害了点儿,但是也没差,反正只要是跟着他就行了!
  不过,狐秋还是忍不住有些担心,“放他们走真的没问题吗?”
  那些妖修可是有很多认识他的,现在看他和这几人在一起,将来他肯定是解释不清楚的,还不如解决干净了好。
  桑头也没回,林脩到是看了他一眼,“这样不是挺好的吗?这些妖虽然跑了,但是其他的妖修也不敢过来了,不是省了很多麻烦?”
  这么一听起来还真是有些道理,狐秋顿时不知道说什么了。
  几人再次上路,果然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再也没有妖修敢追过来了。等桑指着一片山石说到了的时候,众人都陷入了沉默。
  这么一个空间通道居然出现在毫不起眼的石墙上,也难怪有传言却偏偏没人能找到了。就是那个从这里出去的人,估计也是找不回来的。
  林脩对于桑的话自然是深信不疑的,看到几人都沉默着,想也不想的说到,“我走前面!”
  桑斜他一眼,本来想拽他的衣领,手伸到一半发现就这身高比例,这动作做出来就有些诡异了。于是改成了拽肩膀,头也不回的穿了过去。
  秦献自然是想也不想的跟了上去,狐秋脸色变幻了几下,终于眼睛一闭,也冲了过去。
  林脩觉得,自己这辈子是不是和水结缘了,明明上一刻还在穿石,下一刻居然就又泡到了水里。而且,他甩了甩身上的水,“这里…”怎么这么眼熟?
  桑眼神扫了一圈,很肯定的说到,“上次你魂魄回来的地方。”
  林脩:“……”难怪他觉得这么眼熟!
  两人正说着话,秦献就从水中冒出了头,然后是狐秋那只狐狸脑袋。两人也爬上岸,甩掉了身上的水渍。
  秦献眼神好奇的看着周围,“这就是魔界?”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同啊。
  “嗯”桑嗯了一声,显然是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感情的,一回到这个地方心情都好了很多。“这是最接近灵界的地方,物种之类和灵界差别也不算大。”
  意思就是,离得越远,差距越大。


第76章 美人怎么卖
  嘴里一直说着要把那逆徒赶出去历练, 可是当人真的走了以后,桑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像是突然安静了下来。
  虽然蓝姬和日汐时不时会来找他,和他说说话,秦献的丹药味儿也常常能在大殿里飘荡, 可是桑就是觉得缺了点儿啥, 怎么着都不对劲。
  终于, 他从首座上站了起来,原本在他肩膀上打瞌睡肥啾吓的一激灵,连忙伸出爪子拽住他的肩膀,才没有掉到地上去。
  旁边打瞌睡的曾九斤也打了个激灵, 立刻清醒了过来,殷勤地凑了过来, “大,大人,有何吩咐?”
  桑看了他一眼,头也不回的往外走,“我带回来那人, 你给我照顾好了, 要是出了什么事唯你是问。”
  曾九斤吓得一哆嗦, “这是自然!我定然给伺候得好好的!”整个魔界谁不知道有个大魔王在这里镇着, 谁还敢不要命的过来找麻烦?
  桑淡淡的嗯了一声,头也不会的出了门。好不容易把那逆徒救回来, 要是出去没他看着再出点儿事,那他找谁赔去?
  桑的脚步走到一半, 又有些犹豫了。其实他也不是没看出来,有他在那逆徒身边,真的很限制他的成长。人类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越是危险越是能逼出一个人的极限,而太过安稳的生活反倒是容易养成堕性。
  可是要是不去看着,他又真的很不放心。
  那么,要想个什么法子,既要跟在那蠢徒弟身边,又不能让他认出来?
  桑想了一会儿,突然想起当初丹宗可是一直流行一种易容丹。那时候这种丹药只在低阶弟子中流行,而且时效也短。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秦献那里有没有研究出什么改良过的配方。
  桑一向是那种想什么就做什么的性子,既然想到了秦献,脚步一转就往那个方向去了。
  秦献正在炼丹,给别人做苦力做了几百年,别的不说,各种丹方还是弄到不少的。魔界之人更是少有会炼丹的,各种炼丹材料那简直是丢地上也没人捡的,秦献觉得自己简直是到了炼丹圣地,每天忙得不亦乐乎。
  眼瞅着就要出丹了,结果一看到桑出现在面前,手一抖,只听“砰”地一声,难得的他居然炸炉了。
  秦献也顾不得心疼他的丹药,连忙冲桑问到,“前辈怎么来了?”
  桑看了看旁边还在冒浓烟的丹炉,也意识到自己来的不是时候了,他干咳了一下,“咳,你的易容丹炼制的如何?”
  秦献愣了下,然后才终于反应过来,只是一想到这么强大无比的桑居然要用易容丹,怎么想怎么觉得诡异。
  “咳,自然是会炼的。”秦献干咳了下。
  “效果如何?”桑现在只关心这个。
  “效果自然是人间界的数百倍,只要前辈想要的变幻的样子,都没有变幻不出来的。”秦献说到。当初他可是天天想着要逃跑的,这样的药物自然没少花时间研究,“一颗的药效坚持一年半载绝对没问题!不知道前辈需要多少?我立刻给您炼制。”
  听说一颗能管一年,桑顿时就来了兴趣,“炼制百粒需要多久?”
  秦献脸上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最多三日!”
  三日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几乎是眨眼就过了。秦献炼好丹药,都不用催,立刻就乖乖的给桑送了过来。
  桑伸手接过,对于他的速度和效果都还算很满意的。
  秦献在离开前,很好奇的问了一句,“这丹药前辈打算自己吃的?”
  桑嗯了一声,这种事也没什么说谎的必要。反正只要能骗过他家蠢徒弟就行了。
  秦献继续好奇,“前辈想要易容成什么样子的?想要骗过何人?”
  桑直接说到,“我还没想好,无论什么样子,能骗过我家那蠢徒弟就行。”
  秦献有些愕然,居然是要骗过林脩的,“这……”
  “怎么?”桑挑了挑眉。
  “这…”秦献纠结了下,“前辈这身气质太过让人难忘,要是易容成一般人的话,会很容易被认出来的。”别说朝夕相处的林脩了,就算这魔宫里随便拉出一个人来,估计也能轻易认出来。
  桑听他这么说,也皱了皱眉。以他多年的看话本儿经验来说,要伪装成别人也不是不行。只是,他的兴趣也就只是一时半会儿而已,时间长了肯定会露馅儿。
  桑的眉头越蹙越紧,“你说,选个什么身份既不费事,我那蠢徒儿还不会起疑心的?”
  秦献想了半天,眉头也越皱越紧,突然,他眼睛一亮,“我倒是想了一个法子!就是不知道前辈愿不愿意…”
  “说!”桑道。实在不行他就随便找个角色,万一暴露了再换一个就是了。
  秦献凑了过来,小声的说了几句。桑眉头蹙了蹙,“你确定?”
  秦献老脸一红,“十之七八吧……”
  林脩正混迹在一个人类的城镇里,在这灵界里,纯凡人的城镇几乎是不存在的,就连三岁孩子都知道灵修的存在。所以看到一个灵气全无的普通人贩卖修士法宝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要出门历练,自然是要选择历练的地方的。在魔界妖修地盘和人修地盘里犹豫了一下,林脩优先选择人类的地方。
  魔界和妖界不算太了解不说,一动手就非常容易暴露。到是人修这边,对他来说比较容易一些,也没什么人认识他。
  当然,这个前提是,他面前的这只狐狸不跟着他。
  狐秋感觉到他的视线,也转头看着他,狐狸眼微挑,眼眸波光潋滟,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被他做的风情万种。他的红唇微启,“主人,可是唤我有事?”
  顿时,周围很多人都咽了咽口水。
  林脩的脸一黑,又来了,这个到处发情的死狐狸!天天就知道给他惹麻烦!明明自己一个妖修在人类的地盘还不知道安分点儿!
  他凑近狐秋,有些恶狠狠的说到,“你再惹事我就把你脱光了找个丑男人丢过去。”
  狐秋顺着林脩的视线,看到地上那个又矮又丑还对他流口水的男人,顿时打了个寒颤,他对这种男人可硬不起来!
  林脩看着他焉了,这才松了口气,还好现在招惹的都是些小角色,他还能应付过去,要是真的惹到一个什么不该惹的人,但愿他们跑的出去!
  狐秋消停了,林脩正准备带着他离开这里,就听一个衣着华丽的青年修士拦住了他,“喂,你这小宠物怎么卖?”
  林脩一听这话就无奈,显然麻烦还是找上门了,他恶狠狠的瞪了死狐狸一眼,结果转头就见那死狐狸对人家各种媚眼抛个不停。眼瞅着那男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林脩本来一口回绝的话被噎在了嗓子眼儿里,怎么也吐不出来。于是他干脆不说了,抱起双臂看他家那狐狸精和别人的男人勾勾搭搭,情意浓浓,“价格吗,你看他能值多少价?”
  华服男子一听这话,立刻咽了咽口水,“这种绝品,少说也值一颗四品灵晶!”
  林脩噗嗤就乐了,狐秋的脸也一黑。想当初他买个秦献都花了十颗五品,妖石虽然说是和灵晶对等的,但是因为妖石比灵晶稀少,对于妖修来说妖石也比灵晶更合用。所以往往在妖修之中,同一等阶的灵晶以五倍的量换取同阶的妖石,也是没人愿意换的。
  所以,现在这人一出口就只给一块四品,狐秋连杀人的心思都有了!
  他眼珠子微微一转,然后狐狸眼睁得大大的,眼中水波荡漾,似有无限说不尽的委屈,“人家,人家在你心中,就值这么一点儿吗?”
  华服青年顿时心都揪起来了,连忙拍着他白嫩嫩的爪子,“不是不是,美人在我心里就是无价之宝!”说完转头看向林脩,“道友,多少才卖?”
  得,这么一会儿,林脩已经从‘喂’直接升级道友了。他挑了挑眉,直接说到,“一百五阶灵晶。”
  华服青年猛地睁大了眼看着他,“一百五阶?你抢人啊!”
  林脩其实也不知道一百五阶具体值多少,只知道秦献卖这么个价已经让大多数妖修望而却步,现在他直接开出十倍的价格,自然是想让这人放弃这种无聊的想法的。
  谁知,那男子本来已经想要放弃了,结果一转头,看到狐秋那泪眼婆娑的样子,脑子一热,直接从储物戒里划出一袋灵晶往林脩身上一砸,“人我要了!”
  然后霸气十足的往狐秋纤腰上一搂,“美人儿,跟爷走吧,以后跟着爷保管你吃香的喝辣的。”
  林脩拿着储物袋,傻眼了。
  偏偏那狐狸精还骄傲的回头,冲他抛了个媚眼,眼中尽是得意之色。


第77章 吃完就跑
  狐狸精跟人跑了, 却给林脩留下一堆麻烦。
  别的先不说,那一双双贪婪的盯着他手中之物的眼睛,就快把他的手给烧出窟窿来。
  他就想不明白了,明明那个男子能轻易拿出那么多灵晶, 这些人不盯那人, 反而倒是盯上他了?
  现在这样子, 想丢掉这狐狸精自己跑路都不行了。林脩干脆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
  灵界的客栈也分两种,一种是按天数来计算的,当然,因为住的时间短, 价格自然也要高些。还有一种是直接用年限来算的,那样的洞府无论灵脉还是住所都更加精致, 而价格也相对的要便宜一些。修士只要修为到了,年龄就动辄以千万年来计算,这样一租租个数百年的,不要太多了。
  身揣这么多被人惦记的钱财,自然没有不花的道理, 林脩虽然不觉得自己会在这里呆上数百年, 还是很大方的直接定了一年份的洞府。
  当他得知上好的客房一年才只需要百块一阶晶石的时候, 终于意识到自己为何会被这么多人给盯上了。
  林脩挑了间最好的, 正准备离开,突然就见一红衣女子从他身边经过, 站在柜台前查看房间。
  林脩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喜欢看美女的人,可是在这女子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 下意识的转头看了过去。
  修真界喜欢红衣的女子其实并不多,因为这个颜色太难驾驭,很容易给人太过张扬的感觉。而女修们一向希望在别人眼中自己都是飘飘若仙的。对于这种颜色喜欢的人着实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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