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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蛮荒时代(40)

作者:万山横 时间:2020-06-17 09:43:31 标签:种田文 末世

  布包里放的是他以前挂在胸前的那个戒指,一个很简单的铂金素圈。那是陆志飞送给他的订婚戒,内层刻着两个人名字的首字母,HF。他原本以为它永远地丢在了逃难的路上,没想到兜兜转转又回来了。
  他把戒指紧紧握在手里,红着眼圈说:“谢谢你,云姐。”
  “谢啥啊?”朱云又在脸上抹了一把,说:“阿和你听我说,我们这几天一直准备动身往南边去,听人说,往南走,靠海那边有一处基地,有军队,有很多人。很安全,还有食物。我们想去看看。你们要不要一起走?”
  “真的?”卢志和和陆志飞相互看看,说:“真有基地吗?你们听谁说的?”
  “我们在路上遇到过几个人。”朱云说:“其中的一个人认识大齐,——就是我丈夫。据他说,他有个兄弟在那边部队里,估计是通过什么无线设备传信让他们过去。”
  旁边的吴大齐也说:“我们有一辆车。还找了点粮食。我还有枪,枪法也不错。”
  卢志和回头看了看陆志飞和妹子,说:“不了,我们不打算走,就留在这里。”
  朱云脸色很遗憾,但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从吴元手里接过那包东西,塞到卢志和手里,说:“拿着这个。真不走吗?那我们……我们这就要走了……”
  她塞过来的是一包真空包装的酱牛肉,在末世,食物永远十分珍贵,更何况是牛肉这样的东西。尽管他们也缺吃少穿,但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他们依然拿出了自己最好的东西。
  卢志和赶紧把牛肉往回塞,说:“云姐你干什么?我们有吃的东西,这牛肉你们带上!”
  两人打架似的推搡着,吴大齐在旁边又开了口,说:“阿和你就拿着吧,是我们的一点心意。拿着吧,让她心里好受点。”
  卢志和只得把牛肉留下了。朱云看了他一会儿,眼圈又红了,说:“我们今天必须要赶着出城,不能再耽误了。你们……真的不跟着一起走吗?这边丧尸多,经常会有红尸鬼过来,很不安全,千万要当心啊!”
  “好,”卢志和也说:“你们也是!”
  “一定要好好的啊,”朱云用粗糙的手再次握了握卢志和的手,说:“这贼老天,不让人有好日子过,可是咱们一定要好好的啊!”
  卢志和红着眼圈看着他们,突然说:“云姐,你等一下!我……我再跟他们商量一下。”
  他退后了几步,走到陆志飞身边,低声说:“二飞,我们……能不能留下他们?”
  陆志飞看着他,又看朱云等人,然后说:“当然没问题,坪子里有很多田。还有房子,虽然都很烂,但修一修也能住人。”
  卢九月也轻声说:“哥,如果是你的朋友的话,咱们就有邻居啦!”
  卢志和看着他们顿了顿,似乎在下定决心,好一会儿,他才转头朝朱云那边走,说:“云姐,我们在离这儿一百多里远的地方有个住处,你们想留下来吗?”
  陆志飞站在原地,看卢志和跟朱云他们说了很久,估计是在介绍坪子里的情况。卢九月轻声问:“二哥,他们会留下来吗?”
  陆志飞想了想说:“会吧。毕竟是你哥让他们留下来的,那女的跟他熟,知道他是个老好人……”
  在末世,人们对陌生人总是充满警惕,一举一动都小心翼翼。但如果中间有一个彼此都很信赖的人,事情就要简单多了。对朱云一家人来说,远在南方的基地更像一个遥不可及的希望,如果近处就有安身之地,他们很容易就会做出留下来的抉择。
  果然,在一番商讨之后,卢志和带着朱云他们又走了回来。朱云的脸色看起来有点不能置信,连连问:“真的吗?真有地方可以种庄稼吗?”
  “嗯,应该能吧,”卢九月说:“去年冬天到来前,我们去那里的时候,在地里发现了红薯和土豆。”
  卢志和给他们作了介绍,说:“这是我爱人陆志飞,和我妹子,她叫九月。”
  “原来这就是你妹子,我还以为是个小男孩……”朱云忙也把儿子和老公都拉过来,说:“这是我们家吴大齐,还有元元,你们昨天见过的。”
  大家礼节性地相互点了点头,就听朱云又说:“真能长出红薯吗?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好了。只要地里能长东西,就有吃的,咱们就不用总是发愁找食物了。”
  “真的,”卢志和再次点头,说:“我们到这边来,主要也是想找点农作物的种籽带回去。”
  “我们一起找,”吴元忙在旁边插嘴说:“这边我们来过好几次了,对主要的几条巷子已经很熟了。”
  吴大齐看着兴奋的老婆儿子,提醒他们:“行李还在外头,既然不打算走了,得先把行李都拿进来。”
  朱云这才想起行李还放在巷子口的车上,忙转身要走。卢志和却又拉住她,几个人商量片刻,决定把东西放到头天晚上住的那个地方,那栋房子的门窗看起来都还比较牢固,是个很不错的落脚点。商量妥当后,朱云他们去巷子口取行李,陆志飞等人则先去了房子那边,双方约好在那儿碰面。
  陆志飞把找出来的东西都包好,三个人背的背、提的提,一起朝房子那边走。走了一小段路后,卢志和轻声说:“云姐是个很好的人,我很信任她。她丈夫我虽然并不是很了解,但看样子也应该是个好人……”
  陆志飞看了看他,说:“嗯,我也这么觉得。”
  他知道阿和其实也有些忐忑,毕竟接纳一群人就意味着一起分享食物,一起面对危险。而在如今的世道里,食物是这么的珍贵,危险又是这么的频繁。真正的伙伴,是像他们这样,在面对丧尸时能够把后背交付给对方。在这之前,他们要熬过一段小心翼翼地彼此试探的日子。
  他们先到了那栋房子里,把行李和找到的东西都背上了二楼,放在昨晚过夜的那个房间里。过了没多久,楼下便传来车辆的轰鸣声。陆志飞从窗口往下看,就见吴大齐骑着一辆三轮摩托车,在门口停下来,车斗子里装满了东西。朱云和吴元从车斗上跳下来,开始把东西往屋里搬,卢志和跟陆志飞忙下楼去帮忙。
  几人运送了两趟,把车上的东西都搬进了屋,最后车上只剩下一个小坛子和一个小布口袋。朱云把袋子交给卢志和,自己则抱着坛子上了楼。进房间后,她四处打量了一会儿,在墙角处找了块空地,小心翼翼把坛子放过去,还很仔细地擦了擦坛子上的灰。
  吴大齐和吴元在旁边,沉默地看她放好坛子。朱云转过身,看了看旁边的卢九月,低声说:“这是我女儿婷婷,我们一路都带着她。……九月你别怕,我放得离你远一点。”
  卢九月也默默看着那个坛子,片刻后抬起头,轻声说:“没关系的,我不怕。”


第30章 种子
  信任这种东西很奇怪。他们刚见面时, 即使朱云在地上留下了食物,陆志飞仍觉得那像是一个刻意布下的陷阱。但现在,当他看到那个装着骨灰的坛子后,忽然就相信了这一家人。——这坛子里装的, 是他们对亲人的最后一点念想。如果不是实在无法割舍, 没有人愿意在逃命的紧要关头, 还带着这样一件近乎累赘的行李。
  原本空旷的房间里放进各种行李和物品后, 显得狭窄起来。忙了半天, 已经到了中午,他们决定歇一会儿再去搜索。陆志飞生了火, 两家人围在火堆边,都掏出了自己最好的东西,彼此交换着吃起了午饭。卢志和拿出馒头、咸鱼和猪肝, 朱云那边则打开了压缩饼干、牛肉和两听水果罐头。
  “咱们运气还算不错,”朱云用刀把酱牛肉片得薄薄的,一一分给他们,说:“搜寻物资的时候,大齐在上个城市找到一家仓库, 里面有不少军用干粮, 估计以前是个网店的仓库。东西都还能吃,来尝尝。”
  卢九月已经很久没吃过饼干和牛肉了, 每一点碎末都非常珍惜。她吃了两口饼干,忙递给大哥和二哥,让他们也尝一尝。卢志和又把烤得焦黄的馒头递给吴元, 吴元接过来,先撕下一块喂给朱云,说:“妈,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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