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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小地主吧(5)

作者:ai呀呀 时间:2018-02-14 22:10:23 标签:种田文 布衣生活

  季言笑着摇摇头:“不冷”,言哥儿此时正穿着一件蓝色的旧衣服,颜色略微发白,是林立轩以前的衣服改过来的,言哥儿比他矮不少,此时穿他少年时的衣服非常合适,虽然衣服有些旧,但至少比他以前那些打着补丁的衣服要好看多了。
  林立轩移动了一下肩上的背篓,他跟言哥儿背后都背着一背篓的蔬菜,他没背过这东西,有些不适应。
  言哥儿倒是轻车熟路的背着,他们并肩向着村口走去,还没走到村口,就听到了重重的长长的牛“哞”声,刘老伯正坐在板车上抽旱烟,见到他们就冲他们挥手打了个招呼。
  今天去县城的村民并不多,就他们两加另外一个双儿,那个双儿也不陌生,正是村里的柳条儿,他今天也要去县城里卖菜,顺便给家里采买些用品,等柳条儿到了之后,刘大伯就把车辕子架在水牛背上,坐上木板车拍拍牛背出发了。
  林立轩还是第一次近距离见到除言哥儿外的成年双儿,如今看到同车的柳条儿不免咋舌,这种感觉就像是看到了一个……伪娘?也不是说柳条儿外表有多女性化,在林立轩眼中,柳条儿的五官长相还是偏男性化的,只是那一举一动见总有一股矫揉造作的娘兮兮感。
  看着叫人起鸡皮疙瘩……
  还是言哥儿好,外表清秀漂亮,眼睛眸色纯清,整个人既不锐利也不娇弱,干干净净的像山林间叮咚流淌的一汪泉水。
  林立轩看到季言的衣服上沾到了些木屑和菜叶,伸手轻轻帮他拍去,正看着路边树枝出神的言哥儿被他的动作一惊,先是吓了一跳,后又冲他笑了笑。
  察觉到林立轩看过来的视线,柳条儿心中一跳,以为对方对自己有意,低下头来羞赧的捏-弄自己的衣角,他眉目流转准备抬起头来看向林立轩那边时,却发现男人早已不把视线放在他身上,只顾注视身边的清秀双儿。
  以前的林秀才也是碧溪村里不少女人双儿心仪的对象,柳条儿也偷偷喜欢过他一阵,后来林秀才傻了、他嫁人了,这心思就消失的一干二净,听说季言嫁给了傻子秀才,他还幸灾乐祸过,只是今天被他一看,林立轩俊朗的外表映在眼中,莫名又起了那么一点感觉。
  柳条儿放柔了声音,尖尖细细的问:“林秀才、言哥儿,你们也去县里卖菜?”
  言哥儿点点头:“是啊。”
  柳条儿开始和言哥儿寒暄起来,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他多次想把话题引到林立轩身上,奈何林立轩不接他的话,也不主动参与到他们的聊天中,季言更是二愣愣的他问什么就答什么,绝不多透露一句话。
  柳条儿终于还是直接冲着林立轩问话了:“林秀才要去县里的书院吗?我听人说好像书院搬地方了……”一边说着,一边递过去一个柔柔的眼神。
  “我不去书院,就陪言哥儿去县里卖菜。”林立轩冷漠的回道,对柳条儿抛过来的媚眼,他有些犯恶心,不愿再看这个辣眼睛的双儿,顶着一个男人的外表做这些柔媚的动作,让他这个外来人接受无能。
  “言哥儿,昨天教你的诗还记得吗?”
  “记得。”这段时间林立轩一直在教季言识字读书,跟以前只认得两个字的言哥儿相比,现在的他已经认识好多好多字了,但他还是很自卑,本来他以为自己会的很多了,但当林立轩坐在书桌前写书时,季言在旁边失落的发现,纸上整齐漂亮的一行行字他依旧不认识,最多只能认得某个字的一半。
  读书果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背给我听一下。”
  言哥儿偏过头,在脑海里回忆了会,慢慢地将自己记得的东西念给林立轩听,林立轩又让他背了百家姓和千字文,他背的磕磕绊绊很吃力,季言本就十七八岁了,到了这个年龄再来学读书认字不容易,林立轩对他的要求也不高,慢慢学,能记得多少算多少。
  “背的不错。”林立轩不吝啬夸奖的鼓励了一下言哥儿,被鼓励少年脸上的梨涡忍不住的转了一个小圈。
  柳条儿眼热的看着季言,他没想到林秀才居然还会教他读书识字,而且,刚刚林秀才说自己是陪季言去卖菜……他想到了自己那个只会埋头苦干的粗俗丈夫,还有一直对他双儿身份嫌三道四的婆婆,生出一个酸涩和怨恨,随后又在心里不甘的想:如果是他嫁给林秀才……
  去县城走路和坐牛车所花的时间差不多,毕竟牛车速度不快,一路上,茂密的树林遮天蔽日,过长的枝条时不时的从他们身上抽过,刘老伯拿着棍子将戳过来的树枝打退,叶子扑簌扑簌掉落到地上。
  林立轩向刘老伯询问县里最近的情况,刘老伯经常来往县里乡村,对林立轩所问的事那是再熟悉不过了,口若悬河地滔滔不绝起来,一会说起前几天县里码头停泊的大船,一会又说起县里最大的酒楼前客人和小二的争吵……
  刘老伯想来是经常和过路人聊天说地,说起事情来生动有趣,叫听的人也有滋有味,慢慢的他们就到了县里。
  等牛车停稳,林立轩他们就背好东西下了车,跟冷清的碧溪村相比,全水县算得上人来人往,也有其他村里的人带着果蔬牲畜来到县城赶集买卖。
  他们随着人流进去,刘大伯说他还要在这等人就不跟他们进去了,季言领着林立轩先去到县城西边的菜市,已有不少人在那边摆摊叫卖,有卖鱼的、卖猪肉的、卖陶罐的、卖木雕的……鱼龙混杂。
  季言将一块旧布铺在地上,将背篓里的东西拉出来摆上,林立轩也帮着他摆,叫林立轩惊讶的是——平日里寡言少语羞涩的少年此时却能对着过路的路人们大声叫卖,“刚从地里摘出来的萝卜,新鲜水嫩,来看看啊。”
  一个揣着竹篮的中年妇女蹲下来拿起萝卜看了看,要了两个,付了五文钱后占便宜似的顺走一根小葱。
  言哥儿将收到的铜板串到一根绳子上,林立轩见言哥儿做事熟门熟路就跟他说要一个人在县里逛逛,季言点头答应,两人说好等会就在菜市口会和。
  全水县规模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东西他也全都有,林立轩在县城里走了一圈,各种店铺他都一一看过,他先走进米粮铺子里,发现这边的大米价格一斤在十八文到二十五文左右,越好的价格越贵,而糙米只要八文钱一斤。他又去猪肉铺子看过,铺子前吊着一个大猪头,拿着杀猪刀的屠夫问他要什么肉,肥肉二十八文一斤,瘦肉二十三文,排骨二十五文,五花肉二十七文。
  林立轩在心里估摸了一下价格,他手里这五百文钱掂起来虽重,实际上却买不了多少东西。
  “卖冰糖葫芦啊,三文钱一串,买一个尝尝吧!!”卖糖葫芦的大叔声音嘹亮的沿街叫卖,被自家爹娘牵着走的小孩子们被那红艳艳的糖葫芦吸引,缠着父母给他们买一串。
  林立轩对糖葫芦不感兴趣,他走过一座石桥,石桥下面有一个人在那摆摊卖字,见到林立轩后那个穷书生眼睛一亮,老远叫了他一声。
  林立轩回过头来看一眼,在脑海里搜索这个穷书生的信息,好像……的确是原主认识的人。
  黄远没想到还能看见以前书院里认识的林立轩,“好几年没见,差一点不认得你了。”
  

  ☆、书坊

  黄远是个高挑清瘦模样普通的穷书生,学问一般,至今还是个童生,如今家道中落上不起学也读不了书,只能在这石桥下面摆个小摊子卖字糊口,其实也说不上是卖字,他那一手破字根本拿不出手,他实际上的业务是给人代写书信、借条之类的文书,幸好中下层民众中识字的不多,他这个学问不高的穷书生还能靠此聊以生计。
  他混成这副狼狈模样,要是见到以往风光无限的同窗是不敢主动打招呼的,不过……林立轩太特别了,前两年的事他有所耳闻,今天在这见到林立轩才会惊讶的脱口而出叫住他……
  而且,看他如今的模样也不像混的有多好,面对跟他一样的穷书生,黄远一向是有底气跟他们交流的。
  黄远好奇心重,他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番林立轩,心疑他这几年的遭遇,但别人的私事毕竟不好开口问,只旁敲侧击的询问消息:“林兄这是要去哪?”
  林立轩不轻不重的说道:“松韵书坊。”
  “你是要去买书吧。”黄远恍然大悟地拍手道,随即他心中又生了疑问:“可去书坊为什么要走这条路?”像他们这些寻常的书生去书坊一般走东街,哪里会绕到这石桥边来,可不平白多走冤枉路吗?
  林立轩可不是要去买书,但他也不愿多做解释,指了指自己的来路:“我是从那边来的,许久没来县里了,到处逛逛。”
  “这样啊。”黄远点点头,他摇头晃脑的想了想:“不过县里哪里有什么变化,和前几年差不多。”
  黄远还想跟林立轩再聊点什么,谁知——“有时间咱们可以……哎,姚婶子来了,我答应帮她给她侄子写家书呢,先不聊了,你去买书吧。”说完就飞快奔回自己的摊子前了,果然有一个穿着青襦裙的妇女正在那等着他。
  再大的八卦心也挡不了钱财路。
  松韵书坊是县里最大的一家书铺,在全水县方圆百里亦是出了名的,书坊里书籍包罗万象,上到经史子集,下到六艺杂书,可以说得上是应有尽有,先生童生们需要什么书都可以来这买,但若是和现代的书城比起来,那则是小巫见大巫。
  书坊的背后老板据说背景深厚,以前做过官,辞官谢退后隐居在这小县城里经营书铺买卖,造福一方学子。
  松韵书坊不仅卖书而且还刻书,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林立轩才会在之前考虑写话本小说赚钱。
  林立轩从袖中的口袋里拿出自己所带来的几页书稿,书稿的内容是他精挑细选修改过的,选了最有趣的一段,工工整整的誊抄在白纸上,并且他还极其坏心的将书稿的内容在故事最精彩的地方戛然而止,悬念陡生,情节跌宕,保准有人读了之后,会忍不住的想继续读下去。
  书坊坐落在东街的街口,是个极其显眼的位置,林立轩抬起头,能看到写着“松韵书坊”四个字的红漆招牌,招牌上的字笔力遒劲,气势不凡,定是一位书法大家所书写,店铺不算大,远远地看过去能看到架子上摆满了黄线装订的蓝皮书。。
  林立轩走进书坊,一进门就闻到一股独特的墨香,他四处打量了半晌,书坊里此时除了他外并没有其他的客人,只有一个伙计坐在门口的小凳子上昏昏欲睡,见到他,才稍微打起精神来预备迎接客人。
  伙计脸上挤出一抹谄媚的笑容:“客官,你想要买点什么书?”
  “你们这收稿子吧?”林立轩抬眼问。
  一听他这话,那伙计就明白他不是来买书的了,脸上的笑容立刻收敛的无影无踪,原来是穷书生来卖书稿啊,也对,看他外表这样子,就不像个大主顾,没意思了,那伙计爱答不理的指了指角落里的一个地方,“把书稿放那吧,老板回来后会看的。”
  伙计不识字,对他们读书人写书著书的事并不关心,他只关心自己一天能挣到多少钱,能多卖出一本书,他的工钱才能升高,其他的,跟他有什么关系呢?若是有钱人家,派了下人过来说要印几本家书门训之类,他还高高兴兴的接待,似林立轩这般来靠着稿子挣钱的,与他就不怎么相干了。
  从书坊里出来,林立轩又到处逛了逛,将县里的地形路线记了个七七八八,回到西市口,就见到清秀少年站在两个背篓边东张西望的等着他,少年左等右等还不见林立轩回来,心里不禁越来越慌张,但看到林立轩清隽的身影向他走来时,才眼睛一亮,长舒一口气的冲着林立轩挥挥手。
  半晌后,林立轩就走到了少年身边,“让你久等了。”
  言哥儿一见到林立轩就放心了,他卖完菜就开始后悔,他应该跟着林大哥的,林立轩的身体才刚刚恢复,赵立娘让自己好好照顾他,要是他把……把林立轩给弄丢了,他怎么跟赵立娘交待啊。
  言哥儿嗫喏的开口:“林大哥,你回来了就好,我还怕……”
  林立轩冲他笑了笑:“怕我不记得回来的路?……放心,我已经不傻了。”
  “菜都卖完了?”
  言哥儿点点头,除了一些模样不好,实在是没人要的其他的都卖光了,少年低下头将手中拿着的那一串铜钱递给林立轩,这里一共有九十三文,是刚刚卖蔬菜的全部收入,他已经仔仔细细数过好多次了,等林立轩的时候,他没事干,就抱着那一堆铜钱,用拇指甲盖掀着铜板像和尚捻佛珠一样一个一个拨弄。
  “不用给我,你自己拿着吧。”看着献宝一样把铜板递给他的少年林立轩不禁会心一笑,顺便将手中的油纸包送到少年手上。
  季言疑惑道:“这是什么?”油纸热乎乎的,还有一股浓浓的香气,言哥儿胃里的馋虫瞬间被勾起,一个劲的咽着口水。
  “都已经快到中午了,肚子饿了吧?我买了四个包子,我吃两个,你吃两个,我的已经吃过了,还剩这两个你快些趁热吃吧。”实际上林立轩只买了三个包子,他吃了一个,他又深知少年的大胃口,自认为两个才能满足少年,他怕少年不敢吃,只好说自己也吃了两个。
  是肉包子……“不用费这个钱的。”少年皱起眉头,有些心疼,一个肉包子要五文钱,四个就是二十文,买了包子后,他们今天卖蔬菜的钱缩水了好多……林大哥可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么大手大脚要怎么办才好……
  言哥儿有些苦恼的想。
  “苦着脸干嘛,快吃啊,冷了就不好吃了。”林立轩把包子推过去,他来这后就没沾到过新鲜的肉味,早就入乡随俗跟碧溪村的村民一样馋肉馋得紧,猪肉铺的新鲜肉买不起,几个肉包子还是能买来解解馋的。
  这家的肉包子老板还算实诚,皮厚肉也多,热腾腾的包子掰开来汁水四溢,香气诱人,言哥儿差点就抵抗不了:“我还是不吃了,回家吃糙米饭就够了,包子带回去给娘吃吧。”
  真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放心吃吧,我给娘买了糕点,再说这包子冷了就不好吃了。”
  少年眉头紧蹙像是在吃硬如石头的冷馒头一样一口一口的将包子吃下了,那焦虑苦恼的样子,直让林立轩觉得自己在强迫少年吃毒-药。
  少年小小声说道:“你以后……能不能不要乱花钱……”
  香甜软糯的包子皮吃进嘴里,鲜嫩多汁的肉馅……但少年都没有丝毫所感,这哪里是在吃包子……这是在吃铜板呀!
  一嚼只觉得牙齿缝里响起了清脆的铜板声……
  少年皱着眉头,心疼不已。
  这是乱花钱吗?林立轩被言哥儿那一脸心疼的模样给逗笑了。
  “好了,快吃吧,吃完我们回去啦。”
  等他们再回到碧溪村里的时候,已经过了正午,对于林立轩来说,这次去县里收获颇丰,他对县里的情况有了大概的了解,对这方世界的物价也有了明确的认知,最后,对于他最重要的是——经过这次去县里后,赵立娘好像就认为他已经完全康复,终于不再把他拘在家里了。
  林立轩不是不食人间五谷之人,来到林家之后,从来没端着上辈子富家少爷的姿态,既然落草为蛇,就踏踏实实做这个身份该做的事,种田什么的他暂时学不会、体力也不支持,但浇浇水、喂喂鸡,给菜园子里锄个地他还是愿意学着做的。
  林立轩蹲在家门口的菜地前,仔仔细细的拔野草,如果见到虫子,也要用手把虫子抓出来,这就是古代的不好,侍弄田地什么的特别麻烦,没有杀虫剂也没有农药,唯一的好处就是纯天然、无污染。
  他将一根坚韧的野草拔-出来扔到一边,抬眼间却看到门口有个瘦瘦的小身影。
  

  ☆、故事

  
  探进来的小脑袋朝院子里看了看,季雨心里忐忑,有些不敢走进去,这是他第一次来这边,还是瞒着家里的爹娘偷偷跑来的,瘦小的手指揪着衣袖,雨哥儿咬咬自己的唇。
  “你不是要见你哥哥吗?怎么还不进去。”他旁边一个比他高大半个头的小男孩催促道。
  “我……”雨哥儿正纠结中,就听到里面一个成年男声在叫他:“雨哥儿?”
  林立轩站起身,拍了拍手将手掌上的泥巴拍掉,他走到院子门口,对那边还犹在忐忑中的雨哥儿笑道:“怎么不进来?是有事要找言哥儿吗?”
  “哥夫……”
  林立轩让两个小孩子进屋,季言正在屋里拿着针线改衣服,见到雨哥儿赶紧把手中的东西放下,“怎么了?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雨哥儿紧抿着嘴唇摇摇头:“家里没有什么事,……就是想哥哥了……”原本在季家,雨哥儿从小就是被季言带大的,有什么吃的、用的都会偷偷留给他,如今言哥儿出嫁了,他在季家就是个没人管的小孩子,爹娘更在乎季前这个大儿子,平时不怎么留意他,冷了饿了也没人关心,晚上经常一个人躲在被子里,抹着眼泪想季言。
  季言把雨哥儿抱进怀里,用衣袖擦擦季雨脸蛋上的黑色污垢,“哥哥也想你,爹娘还有大哥怎么样了?”
  花脸儿被抹干净的雨哥儿露出漂亮的小脸蛋,他跟季言一样都瘦,脸上的肉薄的捏不起来,只一双黑溜溜大眼睛的落在眼窝里,像水里的石子一样被冲洗的光滑、润泽。“爹娘都好……就是大哥的脾气越来越差了……”
  季前娶了宋巧儿后,心里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他反抗不了,跟他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相比,猎户家庭长大的宋巧儿脸庞带着一股凶煞气,简直不像个女人,面对这样的女人,简直还不如娶个双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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