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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之王(248)

作者:leonie 时间:2020-06-18 09:12:41 标签:强强 穿越时空 升级流 西幻

  管事劝道:“城主,我们可以把条件稍稍放宽些,主山城的人可缺不了地下比武,虽然地下比武会死不少人,但很多人看得心里痛快了,城里的暴力事件会少很多。反倒救了不少无辜的人呢。”
  管事说的虽然是歪理,但也有些道理。
  这也是艾斯决心保留主山城“糟粕”的原因,有正规的渠道赌钱、玩女人、观看杀人,许多人就不会再找麻烦。
  艾斯道:“我的规矩不会变。他们走了,主山城又需要,自然会出现新的地下比武。”
  整治了几项最让艾斯看不惯的产业后,艾斯终于可以做些有意义的事了。他看着街上到处乱跑的小孩,这些小孩正在做练习,试图从行人的口袋里偷走金币。
  混乱之领时不时会放批小孩下山,去三色堇帝国、芬格帝国的边境城市做小扒手。他们多身形灵活,手脚麻利,运气好的时候,半天就可以得几个金币。
  就是三色堇帝国、芬格帝国边境城市的骑士抓住了他们,也往往不能把他们怎么样。他们的年纪实在太小了,普遍都不到10岁,把他们关到监狱里,他们待得比家里还舒服,放出来后,他们又会回混乱之领待段时间,长开了些再出来重操旧业。
  除非永远关着他们或者把他们杀了,否则任何处罚,包括毒打和烙印,对这些孩子和他们的父母都是不痛不痒的。
  艾斯看着这些满街乱窜的小孩,他想,他们不会喜欢他即将要给他们安排的人生的。不过,人活在世,处处都是地狱,谁都逃不掉。
  艾斯不相信他管不了大的,还管不了小的。
  艾斯对阿尔特道:“你应该了解骑士团那套吧。我允许你从艾欧佣兵团、混乱之领挑选组建新的骑士团。阿尔特,这会是支你亲手建立、亲手打造、完全可以展现你战术风格的骑士团。很多年前,我曾听三色堇帝国几个骑士团的团长说,你在领军方面的天赋不下于你剑术上的天赋。我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
  阿尔特沉静地看着艾斯,说道:“我不会辜负少爷的期望的。”
  艾斯对阿尔特很是放心,他不是个能折腾出幺蛾子的人。
  艾斯又道:“骑士团的未来也要注重,我们就像三色堇帝国那样,建立个训练营吧。第一年我们也不用什么试炼了。”因为艾斯觉得根本不会有人来。艾斯想了想,把主意打到无名剑圣身上,“无名剑圣会挑选适龄的小孩,我们只要根骨最好的1000人,给他们发邀请函。所有收到邀请函的人,要么离开混乱之领,要么来训练营参加训练。”
  艾斯尽量善解人意,他道:“告诉他们,在他们训练期间,所有的衣食住行,兵器铠甲,甚至魔法药剂我都包了。”就是三色堇帝国、芬格帝国都不会这么财大气粗,其它的也就罢了,上千人数年使用的魔法药剂可不是个小数量。
  “训练时间六年。训练结束后,我们会从中挑选新人加入骑士团,我需要他们服役六年,不得拒绝。之后,他们的去留随意。”艾斯道:“暂时这些了,有想到的我会再补充。”
  主山城有几十万常住人口,适龄的小孩至少几万。如果范围辐射到整个混乱之领,人数就更多了,哪怕是无名剑圣听到这个工作量,都感到可怖。
  可艾斯给了无名剑圣第二次生命,他既已向艾斯宣誓效忠,再艰难的任务他也会完全。而且测试小孩根骨,不需要上刀山下火海,更没有性命之忧,无名剑圣没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的。
  “是的,殿下。”尽管如此,无名剑圣的声音还是恹恹的。
  艾斯笑道:“回头让阿诺德将军给你瓶星辰药剂,当作酬劳好了。”
  无名剑圣的眼睛这才露出丝丝喜意。说实话,到了无名剑圣这个地步,已经很少有东西可以打动他了,星辰药剂就是其中之一。如果他千年前就有得星辰药剂,并每过数十前服用一次,如今不定可以更进一步,也不至于落到这个下场了。
  无名剑圣甚至希望以后每年艾斯都要求他这么个混乱之领的小孩测试天赋。
  最后只余下比尔还没有被分配任务。
  比尔知道艾斯不放心他,尽管无名剑圣才来艾斯身边没多久,但艾斯、阿诺德将军都对他的信任超过自己。
  比尔也很知情识趣,说道:“我最荣幸的事就是照顾殿下,希望殿下还愿意让我追随在身边。”
  艾斯倒是没有不放心比尔,除非他再落入芬格王宫的禁魔法阵里,不能使用魔法,不然有契约存在,比尔翻不出他的手掌心。再者,芬格王宫里,比尔也证明了他的忠诚。
  “我想在主山城建立个魔法学校。”混乱之领魔法元素还比大多数地方浓郁,从这里出生的小孩魔法天赋应该不差,艾斯不缺钱,他想挑选些培养起来。
  但艾斯不想让比尔插手的原因,除了他当年亲身体会过比尔变态的教学方式,也是因为,“我想做这个魔法学校的校长。”


第175章 重逢的约定
  艾斯实在想象不出有人会不喜欢魔法。
  艾斯初次见到魔法就为其中绚丽的色彩迷醉, 他在水系魔法上的天赋也很出色,纵横海上,呼风唤雨固然让人心驰神往,但在尼德兰村庄骷髅王的墓穴中, 见到铺天盖地的骷髅士兵, 看到亡灵丹尼尔举手投足间撕裂通往亡界的通道, 更让他心神摇曳。
  艾斯觉得他最幸运的事, 就是成为骷髅王的继承人。艾斯由衷地感谢他当年的善举, 为了救尼德兰村庄的人进入骷髅王的墓穴, 得以在最好的年纪学习魔法,
  否则, 艾斯就是在数年后得到骷髅王的传承, 也失去了学习魔法的黄金时期。
  艾斯得了前人恩惠,也想教导后人,留下福泽。
  测试魔法天赋与其它不同, 测试根骨需要有高手出面,测试魔法天赋只需要有水晶球。不过艾斯为了以防万一, 还是让比尔进行这项任务。
  比尔会用小半个月的时间走遍混乱之领的所有城镇街道,带回魔法天赋优异的孩子。出于艾斯的私心, 也是因为培养魔法师的成本太高, 不同于骑士团训练营强制要求收到邀请函的孩子前往, 如果孩童本身不愿意来魔法学校,比尔绝对不会勉强。
  如果孩子本身愿意, 他的父母又坚决反对……他们大概就会明白, 为何艾斯决定让比尔带着水晶球来了。
  ……
  “艾斯, 你是不是应该注意点?”艾斯正在勤勤恳恳地拿着羽毛笔批阅政务,突然听到诺欧的声音从他头顶上响起。
  “什么?”艾斯有些不理解。
  刚刚杰罗尔德·霍斯利从诺欧书房离开, 他的视线若有若无地瞄了好几眼书桌上的占星娃娃。格林公爵带着个娃娃到处走,杰罗尔德·霍斯利都不会表现得太惊讶,可是,如果杰罗尔德·霍斯利没有看错,那个娃娃刚才拿着羽毛笔在格林公爵的公文上写字吧。
  杰罗尔德·霍斯利决定回去重新比对下格林公爵最近批阅的羊皮卷,他是觉得格林公爵的字潦草了些。可是,他每天执行的任务是个娃娃下达的?
  杰罗尔德·霍斯利突然感到惊恐,据他所知,还没有魔法道具有这样的功能。倒是他小时候,听老奶妈讲过故事,有邪恶的魔法师会把自己爱而不得的人变成娃娃,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杰罗尔德·霍斯利打了个冷颤,不断地安慰自己,格林公爵喜欢的人是他的挚友艾斯·诺依曼,格林公爵是个高级剑士,也不会变成魔法师。
  书房里,诺欧道:“刚才杰罗尔德·霍斯利看到你了。”
  艾斯特意在诺欧的书桌上叠了大堆书,有人来的时候,他可以躲在后面批阅格林城堡的公务。可杰罗尔德·霍斯利是诺欧的亲信,他在的时候,艾斯会稍微放松些。
  艾斯不在意道:“他不敢说出去的。”
  诺欧的声音不响,“我不想有人看你。”
  艾斯却没有听清楚,他问道:“什么?”他有些不理解诺欧话的意思。
  诺欧道:“没什么。”他把艾斯抓起来,让艾斯躺在他的手掌心上,捏了捏艾斯肥嘟嘟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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