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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步一杀(48)

作者:闻笛 时间:2020-12-04 09:53:01 标签:狗血 武侠 古风

  他像是根本忘了,娘亲是如何鞭笞他又亲吻他,如何目含清泪地引诱他与自己交合。
  他像是根本忘了,娘亲早已被他杀死,连带着腹中那个乱伦而来的生命,一同死在霜华剑下。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剖开妇人的身体,身体中的胎儿已初具人形,有着完整的手脚和浑浊的眼睛,他忽然想到,这个不成形的东西竟是他的亲生骨肉,却与他枕过同一处胚床,他做了一场噩梦,梦见它长大成人,成为世上的另一个自己,而自己被它扼住脖子,饱受折磨,奄奄一息。
  世上不需要两个一样的人,所以,他非得杀了这个孩子不可。可当他拗断胎儿的腿脚,扼住胎儿的脖子,他又一次看到了梦中的情形。
  原来他一直都活在梦里,他甚至分不清死去的究竟是胎儿,还是自己。
  他像是根本忘了,他的娘亲再也不会听到他的呼唤。
  但另一个人听到了。
  被他称作大哥的人,他在世上仅存的亲人,正挣扎着爬往他的身边。
  *
  侏儒贴着地面爬行,活像一只蠕动的虫,矮小的身躯轧过碎石,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身后拖出一条长长的红线,是沾在石头上的血。
  这虫已折断腿脚,遍体鳞伤,脸颊贴着地面,沾满泥土,在众目睽睽之下扭动腰腹,靠着仅存的力气一寸一寸向前挪。
  在旁人看来,他的模样实在卑微到了极致,既可怜又可憎。
  唯有与他一样堕入尘土,紧贴地面的一双眼,才能看清他脸上的神色。
  他向蜷缩在水畔的身影爬去,脸上竟浮起几分喜色。原来是因为他所寻的目标也看到了他,撑开爬满血丝的眼,微微抬起头,唤道:“大哥——”
  两个含糊的字眼,一声虚弱的呼唤,对他而言竟是无可比拟的慰藉。
  他的嘴角勾起,勾出一抹笑容。
  他终于爬到不忌身边,两人之间只隔了一条手臂的距离,但这段距离却使他再难逾越,他的手臂已经抬不起来,视线也渐渐变暗,他知道自己不剩多少时间可活。
  他张开口,啐了一口,将裹着泥浆和血的碎牙吐出口外,随后用低哑的声音道:“不忌啊……是大哥不好,大哥骗了你,你的娘亲已经下了九泉,你在人间当然找不到她……”
  “九泉……?”不忌艰难地睁开眼,在一片朦胧暧昧的记忆中,他仿佛窥见了父亲埋葬在河畔老树下的尸骨,他用颤抖的声音问道,“就和我爹一样吗……”
  “是啊,就和你爹一样。”无讳答道。
  不忌沉默了片刻,就在无讳以为他再不会开口的时候,他又问道:“那我也去往九泉,是不是就能找到她了?”
  无讳先是一怔,随后点头道:“你可真聪明,没错,她一定在等着你去找她呢。”
  不忌先是张开嘴,随后又咬住了下唇:“可是我怕她……再打我……再逼我将衣服脱光,做难受的事……”
  无讳道:“你放心,她已和你爹团聚,得偿所愿,就不会再打你了。”
  “真的吗?”
  “真的,到了那儿你就真的自由了。”
  不忌望着不远处的人,布满血丝的眼底竟渐渐浮起一片光彩,他扯起嘴角,舒展眉眼,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好似刚刚品尝过沁甜糖果的孩子。
  若不是他的脸已埋进泥浆,他此时的样子,一定会使人忆起霜华剑主曾经的风华。
  他伸出颤抖的手臂,缓缓地拿起掉在身边的霜华剑,用两只手托住剑柄,将剑锋调转,指着自己的脖颈,向喉咙处落下。
  这柄剑是他最后的希冀,他想借助它去往爹娘身边,然而他实在太过虚弱,剑尖只是擦中喉结,便向旁侧偏开,他的手指一抖,轻若无物的薄剑便从他的掌心滑脱,磕在石头上。
  越是轻薄的东西便越是易碎,这是人世间最简单的道理。霜华剑失去剑鞘的保护,剑刃与坚石相撞,发出一连串细小的破碎声,将他最后的希冀葬送。
  他呆住了,一只手按在石头上,拼命地摸索,却只能摸到不成形的碎片。无数尖锐的棱角砥磨着他,将他的掌心割得鲜血淋漓。
  无讳见状,用绵软得手肘缓缓撑着身子,转起头,目光在背后寻找,终于找到那飘扬的白色衣袂。
  他用所能吐出的最响亮的声音道:“姓段的,我已使不出力气了,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你最后帮他一次吧。”
  段长涯垂下视线,凝着匍匐在地上的侏儒,沉默了片刻,迈开脚步,来到高个子的身边,随后再度举起手里的剑。
  日光越过堆叠积聚的层云,越过隆拱如桥的山石,越过看不见的风,看得见的水,越过影影绰绰的活人和嘤嘤啼啼的冤鬼,越过生,越过死,一直落在他手中的剑上,为锋利的冷铁镀上一层璀璨的光华。
  天极之剑,只诛有罪之人。
  无讳眯起眼睛,望着那夺目一闪填满视野,下一刻,不忌的头颅便离开了身体,没有呻吟,没有哀鸣,仿佛没有经受任何痛苦。
  降临于世却从未曾入世、疏离而短暂的、沾满鲜血的生命,就此走到了尽头。
  段长涯转向无讳,问道:“你如愿了?”
  无讳将目光从对方脸上移开,卸下浑身力气,重新匍回地上,道:“是啊,你快些动手吧,我已迫不及待想去九泉陪他。”
  段长涯转过身,来到无讳身边,垂目凝着他,见他的神色一片陶醉,实在不像是在说谎。
  “动手啊。”无讳见对方迟迟没有提剑,催促道。
  段长涯仍站在原地,问道:“你又是为了什么理由而作恶?”
  无讳冷冷道:“笑话,我凭什么要告诉你?”
  段长涯尚未作答,一旁的木雪抢先开口,愤愤不平道:“你这厮好生狡猾,死到临头还想占便宜不成。”
  无讳这一次真的笑出了声:“我狡猾?是你们太蠢了吧。”
  “你——你不怕我折磨你?”
  “我连死都不怕,还怕区区折磨?”
  他的话果真不假,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一个没有多少时辰可活的人,旁人又能耐他何。
  他像是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陶醉于这场无需舞刀弄剑的胜利,就连精神也比方才抖擞了许多,饶是重伤在身,脸上却浮起一抹从容的笑意。
  木雪被他气得直跺脚。
  段长涯也皱起了眉头。
  这时,第三个声音响起:“巧了,你不告诉他,正好把机会让给我,我已经半天没和他说过话,心里痒得很。”
  段长涯偏过头,唤出来者的名姓:“柳红枫?”
  “是我,”柳红枫立刻用响亮的声音答应,“我来告诉你他是谁,他是瀛洲岛上的死囚之一,不过在被投入天牢之前,他并不算武林中人,而是为东风堂采铁开矿的石工。”
  “石工?”
  “你仔细看,他的指甲缝里还残留着褐红色的灰,只有铁锈才会泛出那样的颜色,只有日久经年地发掘,锈灰才会钻得那么深。我听说采铁用的矿井常常掘地百尺,有些地方太过狭窄,常人是进不去的,工头们都喜欢雇佣像他这样的侏儒,因为只有侏儒才能钻得更深。”柳红枫说完,将视线转向无讳,问道,“怎么样,我说得没错吧?”
  无讳翻了翻眼皮,道:“算你有见识。”
  柳红枫并未理会他的话,只是不紧不慢道:“我还听说南疆的矿山常常地震,不久前有过一次坍塌,将整车的金银埋在井底,工头雇了一个侏儒去取,可惜那矿井位于地势陡峭处,是座立井,易进难出,那人虽完成了任务,却无法返还,后来他花了三天三夜,奇迹般地掘开一条窄道,才得以死里逃生。”
  无讳的神色起了变化,原本傲慢得意的脸上渐渐失去笑容,眼睛迷成两条线,眼中像是覆了一层阴霾。
  柳红枫接着道:“这人逃生后,非但没有与家人团聚,反倒提着一柄烧得彤红的铁铲,将工头和一家人的脑袋全都砸开了花,带着满身血和脑浆被绑到官府,将县令吓得从堂椅上跌下来,这桩命案轰动一时。所有石工都知道了他的名字,说他是大勇无讳之人……你还真是给自己取了个好名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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