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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画家(99)

作者:其实是九节狼 时间:2021-05-30 08:21:21 标签:狗血 双性 扮猪吃虎 年下

  小孩子是经不住吓唬的,家珍威胁说杜浪不把知道的吐出来,杜夏就是逃去天涯海角她也会把人找到,杜浪就把一切都揽到自己身上,偷红布袋给杜夏路上当盘缠的是他,用簪子扎那人眼睛的是他,掐脖子的也是他。他没撒谎,就是把杜夏隐去了,家珍有什么就冲他来,别再去招惹他哥哥。

  这可吓坏了杜富贵。乡绅们聚到一块儿再调解,杜富贵恳请把这事私下里了结,家珍那边绝后了,杜浪是他唯一的香火,要是有了案底可怎么办。

  家珍同意的还挺爽快,乡土山村有一套自治的体系,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去求助公权力,穿制服的那帮子人若是真来了,村民们有什么私人恩怨都要放一放整个村子都戒备地凝聚成一边。农村人养儿防老如同积谷防饥,生存是第一要义,家珍如果还能生,肯定会再怀一个,不能生了就退而求其次,要杜浪以后给她养老。

  这都是杜夏三年前回梁乡后听说的。彼时城镇化对小农旧思维的冲击巨大,家珍心态就有了变化,要跟杜夏算旧账,还扬言要报案。

  但她吃了没文化的亏,硬要把儿子土葬,结果墓碑所处的地方被大面积开凿山石制造混泥土,一场百年难得一遇的暴雨后,墓碑下的尸骨被洗刷的不见踪影,当真死无全尸,更不可能再验尸,唯一称得上凶器的银簪子也是乡绅们当年推理出来的,那个血迹干涸的眼窝里空空如也,但不妨碍小地方的人道听途说,消息传着传着,不仅神乎其神,还变了味,没了死亡的忌讳,最广泛的版本竟成了年纪六岁的杜浪被老祖宗付了身,犹如神助,赤身肉搏三四十岁中年大汉,最后飞出一根银簪作致命一击,漂亮潇洒得跟画本里的侠客剑士似的,以至于杜浪就算去镇里上高中,这个神秘玄乎的传闻也跟着他,男同学们要他放学后别走要挑战他,女同学们在课后偷偷谈论他,

  也让班上一个公安系统里的家长膈应,明明考上了最好的高中,还是被打发回村镇里念书。

  所以,杜夏带杜浪转学去蓉城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杜夏和杜浪都记得,他们逃跑的匆忙,谁都没有将那根簪子拔出来。这件唯一的不知所踪的物证并没有让兄弟俩松口气,杜夏这三年也没再回过梁乡,也不跟老乡接触,就怕家珍找到他。

  不过家珍要照顾中风的丈夫。只要男人还在病床上躺着,女人就脱不开身,若不是那个所谓的民族志学者目的性极其强烈地来套话,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还要很久才会落下,久到杜夏乍地想不起那个噩梦般的男人长什么样,他回头,看到为自己担忧的何筝,他才有了被斩首示众的想象。

  他直到那一刻才惊慌害怕。

  当他从警车后窗看到何筝毫不犹豫地上了那辆迈巴赫,他眼前闪过何筝身上的那些伤,他从未如此强烈地感知到自己的意愿。他以前总觉得何筝脑子好使,接话不带眨眼,他自己体验过才知道,原来想法愿望真的可以混乱汹涌地往脑海里冒,多的要将他淹没,冲动到有一瞬间强烈的求死意志,只为了彻彻底底断绝两人相遇的可能性。

  他甚至觉得,哪怕是永远在那个地窖里苟且偷生,一辈子没出梁乡,没来过蓉城,都好过已经死过一次的何筝重新上那辆车。

  而何筝上那辆车,又是要他生。

  没有人会关心梁乡来的兄弟俩手里有条人命,所有人都翘首以盼程荣升的私生子里哪一个会名正言顺。

  除此之外,杜夏想不到第二个自己会在审讯室里的理由。他和程文森有过一段交织了大半年的共同生活,所以那个没露面的人以为自己会是何筝的软肋。拿捏住杜夏,就能让何筝乖乖变回程文森。

  杜夏在说出自己姓名后就沉默,一方面是牢记何筝的提醒,另一方面,他根本听不进去第三个人的声音,满脑子都是何筝。

  他抬眼盯向墙角的监控,莫名坚信镜头背后有何筝。他的双目坚定,何筝看到这样炯炯的眼神,肯定能心神领会。他就是这样的性子,把自己放在次要的位置上,比起自己的安危,他更希望身边的人幸福快乐,以至于连出国后的最坏打算都想过,即何筝不要他了,那他也不会缠着何筝。他还请何筝别愧疚,他有仿画的手艺,他离开谁都不会饿死,谁也不需要为他的死负责。

  杜夏现在回想起来也是这么笃定,再给他一次机会,同样的话他肯定会说第二遍。但是……但是何筝听说后好像并没有心安。他愿意当何筝的物品,何筝执意把他当人,活生生的爱侣情人。

  杜夏死死盯着那个摄像头,想说,他不值得何筝做出任何改变,他的眼睫垂下了,警察贴心地问他需不需要纸巾,他摇摇头,继续保持沉默。

  生而为人还是挺有趣的。杜夏看着不配合,软硬不吃,他不动的面色下其实有喜怒哀乐轮番上演,连无厘头的戏码都不缺,那些为数不多稍有印象的豪门狗血剧情在他脑海里重现。

  幻想又不犯法,他爱怎么想就怎么想,他就变成了八点档里的灰姑娘,被豪门公子何筝娶了家,婚礼当天听见何筝跟闺蜜通电,闺蜜说自己已经怀了何筝的孩子,要何筝看着办,他原本想咬着牙先把仪式办完,程荣升摔掉他的改口茶突然大喊“我不同意”,程艾琳笑眯眯的,旁边又出现了个恶狠狠的艾琳,吓得他往后退步,踉跄进闺蜜的怀里。

  杜夏的白日梦进展到闺蜜长着一张庄毅的脸后彻底清醒。别开生面的荒诞感让他自嘲的笑了笑,他的笑并没有被镜头那边与程艾琳密谋策划的何筝看到。不过那个梦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让杜夏醒悟出一种可能性,即程家为什么一定要何筝回去。程荣升已经快六十岁了,再龙虎精神的男人到了这岁数也难再下种,都是私生子,那些八卦新闻里的歪瓜裂枣和何筝比都没法比,如果杜夏是程荣升,也会把何筝的儿子当正统的孙子。

  这一瞎想的假设把杜夏吓了一跳。他何德何能假设自己是港岛首富,揣测那个阶层的利益决策,他又感到一阵失魂落魄,是想到何筝很有可能要结婚,像程荣升当年迎娶港岛总督独女那样抱得美人归。

  而他只是个普通人,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仿画民工。如果何筝是庄毅,庄毅肯定二话不说选名媛闺秀,不对,庄毅有阿珍了,庄毅都未必会为了应许的面包放弃阿珍,厌倦旧生活到一出现在酒会宴席就打哈欠的何筝……

  杜夏狠狠地摇头,思绪彻底混乱,被一颗新生长的种子有了可趁之机,藤蔓枝节缠绕着这些芜杂思绪向上抽芽:如果,他是说如果,如果是他带何筝私奔,他们又会去哪里。

  肯定不是欧洲。杜夏人生地不熟,只会是何筝的累赘。也不可能是港岛。这里的消费水平比蓉城还贵。但如果是别的城市,哪怕是蓉城,继续在大卫村,他们就能安稳地把日子过下去。

  日子不就是衣食住行柴米油盐,未必要精打细算,他们就能过得不错,也用不了几个钱。眼光长远如程荣升对后代的要求都只有守业,因为个人的吃喝享乐要不了几个钱,被欲望驱使的无底洞般的投资才是家业败落的契机。杜夏每天工作,吃饭,睡觉,他的境界不比程荣升低,他——

  杜夏狠狠摇头,又扯远了!

  可他也有点停不下来,越发觉得跟何筝还有可能性继续在一起。

  他甚至滋生出一个大胆的幻念,奢望着,如果他能给何筝生个孩子,何筝是不是就能不结婚。

  这个念头让他的汗毛和鸡皮疙瘩全都竖起,在此之前,生育是他想都不会想的禁忌,连他这个普通人的生活都如此颠簸,他怎么舍得再带来一个生命到这人间来受罪。

  他之前从未有过这样的考虑,但如果是和何筝,那个孩子的父亲是何筝。

  谁也不知道何筝是否能成为一个好父亲,何筝也不是个完人,有多好,就有多坏,有多温柔,就有多恶劣……

  但何筝至少是鲜活的。如果有一个生命在耳濡目染中继承何筝的品行,而那个生命又流着杜夏一半的血,那是否就等于他一半的灵魂也拥有何筝的勇气。

  ——那种自己从未拥有,却心生向往的勇气。

  审讯室里的杜夏又自顾自笑了一下,傻傻的。但当警察再来关心,并试图继续交谈,他唇齿间吐出一个“不”字,清楚而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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